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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惠大高速公路防眩设施完善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于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收到了投标人提出的询疑函。经研究决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现以补遗书形式回复如下:
1、项目总工任职要求需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交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最新规定,“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建造师人员,持高级职称证人员无法考取b证,b证是否作为强制要求?
答:是,按招标文件执行。
2、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分专业评价,本项目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是否采用交安序列信用评价,请明确!
答:否,按招标文件执行。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惠州惠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明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