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望城区电子政务光纤链路租赁服务项目(一)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39号 | 1142415 |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电子政务光纤链路租赁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纯(主任评委)、朱涛、胡燕丽、杨京红、黄作林(业主评委)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牵头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成员单位) | 99.0 |
| 2 | 中国广电湖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92.55 |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86.46 |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无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4132.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