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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上网竞价)][工业用地(标准地)]g17-2025-0109中山市横栏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ZBCG]

   2025-10-30 公开招标808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成交信息
竞得人:广东澳特浦光电有限公司(竞买号:0828)
成交总价 :6028.8174万元
成交时间:2025-10-30 10:00:00
详细信息
宗地编号:g17-2025-0109宗地位置:中山市横栏镇三沙村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标准地)用地面积:33493.43平方米
土地现状:已平整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10-29 11:00:00
出让年限:50年
保证金:1809万元起始价:6028.8174万元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25-10-20 00:00:00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5-10-29 11:00:00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2025-10-20 00:00:00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5-10-30 10:00:00
动工时间:2027-07-06竣工时间:2029-07-05
容积率下限:2.0容积率上限:3.5
建筑密度下限:35%建筑密度上限:60%
绿地率下限:10%绿地率上限:15%
最小建筑限高:/最大建筑限高:/
其他要求:1.产业用房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2.本宗用地属于《中山市西部产业园横栏三沙片区a单元规划》,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3.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23703.48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30925.87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米。

4.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设置标准如下:1)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无障碍机动车泊位应占配建机动车总泊位的1%。一般工业厂房因生产工艺要求,层高超过8米时,超高部分应配停车位可按建筑面积计算(非计容建筑面积)。2)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泊位宜设于地面,不得设于地上2层及以上或地下2层及以下位置。

5.建议沿胜裕北路设置塔楼,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

6.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17-2025-0109)执行。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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