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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实验室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交易编号:d01-12620000224333349j-20251029-05819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5项实验室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qxwgx-w3072
三、采购预算:该项目分为1包,预算33.6万元。
四、项目内容:(设备名称供参考)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医疗器械分类 | 分包 情况 | 
| 1 | 恒温振荡器 | 台 | 1 | 9.9 | 9.9 | 第ⅰ类 | 第1包 | 
| 2 | 高速离心机 | 台 | 1 | 9.9 | 9.9 | 第ⅰ类 | |
| 3 | 二级a2型生物安全柜 | 台 | 1 | 7.1 | 7.1 | 第ⅲ类 | |
| 4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台 | 1 | 5.3 | 5.3 | 第ⅱ类 | |
| 5 | 水平离心机 | 台 | 1 | 1.4 | 1.4 | 第ⅰ类 | |
| 合计 | 5 | 33.6 |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运杂费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生产备货(含首次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发运到位总时间不超过3个月。 5.本项目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 |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报价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报价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报价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报价供应商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报价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报价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报价供应商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报价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进口设备报价要求:进口设备须提供国外生产商或者其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可分级授权,授权链须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的,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可不再需要生产商另行针对采购项目出具授权书。
六、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1月3日00:00至11月10日00:00。
(二)申领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三)申领方式:
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询谈判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七、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9时00分。
(二)提交报价文件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三)提交报价文件方式: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依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报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谈判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报价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报价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进行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八、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11月19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三电子谈判室。
九、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助理
办公电话:0931-8995108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助理
办公电话:0931-8994105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杜经理
电话:189********4414
十四、虚假报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报价,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原则上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2)使用伪造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3)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4)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其他
供应商在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报价(包括登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放弃其中部分标段的情形),并在受领谈判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机构的,视为恶意放弃,将在供应商库中予以记实。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十六、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根据采购管理局《关于推进供应商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事》,自2023年4月1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日期: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