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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部分物资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10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部分物资一宗,起拍价4632元,竞买保证金2000元。
二、竞买人要求: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以及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拍卖方式:网络拍卖。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由竞买人自行踏勘,勘察时需提前联系预约时间。
展示地点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及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市场监督管理所,标的物现状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勘察,竞买人应在签订竞买协议之前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移交过程中转运、损耗、存储等费用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前,各竞买人可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企业用户登录—注册账号(单位类型勾选产权竞买人)—诚信入库—标的申购—查看标的详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规则等各项条款)—确认申购—根据竞买须知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材料—联系拍卖公司审核。经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11月10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竞买人报名名称和打款账户名称必须一致,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视为报名成功。
六、特别声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当日内将成交价款缴入指定账户并签订标的物移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竞买人一旦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4、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5、买受人须按标的物移交合同约定时间内将物资转运完毕,并将场内垃圾清运完毕,达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并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和相邻建筑、管线的安全,费用自理。
6、买受人竞得该标的,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不缴纳税费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次拍卖会通过线上提交电子报名材料,竞买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的,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拍卖人提供3份纸质材料,若买受人电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出现借资顶名竞买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中拍资格。若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8、按现状拍卖,如实物与拍卖清单不相符,以实物为准,不调整成交价及拍卖佣金。
七、其他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19025410651
山东吉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