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陆上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2个10万吨级和2个1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20万吨级设计建设,型式为高桩梁板结构),8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和6个3000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通过围填海形成陆域建设码头水工结构、堆场、道路、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陆上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
现场预制场设备:150t履带吊、25t汽车吊、6t叉车和12m平板车暂定开始2025年11月20日,结束时间为:2027 年1月19日,服务时间14个月;
海轮码头设备:150t履带吊暂定开始2025年12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7 年7月31日,服务时间20个月;50t汽车吊暂定开始2026年3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7 年10月31日,服务时间20个月;180t履带吊暂定开始2025年11月20日,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19日,服务时间8个月;80t履带吊暂定开始2025年12月11日,结束时间为:2026 年8月11日,服务时间8个月;
驳船泊位:50t履带吊暂定开始2025年11月20日,结束时间为:2026年10 月19日,服务时间11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通知书日期)。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项目需方指定地点。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每月末乙方将当月租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的计量单、工程量统计表、现场签证单等)交于甲方审核完毕后;甲方按照审核确认属于乙方当期完成租赁时间的部分,按月度完成产值的100%支付。
2.2.6最高限价:元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9时至2025年11月17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