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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905001 | ||||||
| 招标人 | 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来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改造、污水治理、环境整治;2.85公里主干道沥青铺设、5372平方米道路拓宽、371米挡士墙建设以及配套安全设施安装;建设2座污水提升泵站及4.06公里管网,新建1225米三面光排污水沟/渠;完成5153立方米河道清淤,配套建设50个垃圾分类站点30盏风光互补路灯等设施。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室【主持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一)】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旭超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旭超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0147400.04元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周咪咪(注册编号:桂245212101516; 身份证号:452402******8092x) | ||||||||
| 专职安全员 | 陈典立(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17171,身份证号:452402******219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奖项:无;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滨江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0148858.98元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潘思妮(注册编号:桂245141543801;身份证号:452226******3964) | ||||||||
| 专职安全员 | 董杰英(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0391,身份证号:452427******194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奖项:无;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亿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0152612.55元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陈明华(注册编号:桂245101013428;身份证号:450404******0021) | ||||||||
| 专职安全员 | 徐杨杯(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0152,身份证号:452402******423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奖项:无;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否决投标单位为:广西钟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广西利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评标系统显示广西钟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广西利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均为g176146。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298511 |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来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