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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太窝镇人民政府赣州市南康区太窝镇太和社区下店组塘堤整治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5-nk-qc016)的竞争性磋商公告[ZBCG]

   2025-11-25 公开招标103

信息来源: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赣州市南康区太窝镇太和社区下店组塘堤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注册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gznbnk@163.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b2025-nk-qc016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太窝镇太和社区下店组塘堤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323.08元

最高限价:224323.08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赣州市南康区太窝镇太和社区下店组塘堤整治项目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赣州市南康区太窝镇太和社区下店组塘堤整治项目位于赣州市南康区太窝镇太和社区下店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下店组塘堤新建长100米,顶宽1米,高3.5米。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按实际施工工程量据实拨付。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具体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令时间起计时)。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是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公示到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gznbnk@163.com)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注册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gznbnk@163.com)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须知: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出席开标大会,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开标现场,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后内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项目开工后可预付30%工程款,后期根据工程完成进度支付工程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80%工程款,审计部门出具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审计结算总价的100% 。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太窝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太窝镇

联系方式:18370998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旁东山之冠滨江商业别墅4栋2号楼

联系方式:0797-6610808

邮箱:gznbnk@163.com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33219278000004180

3、项目联系方式

吴女士(采购单位):18370998272

罗英英(采购代理机构):0797-66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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