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经五路立交慢行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njsz2501522-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五路立交慢行系统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关于经五路立交慢行系统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宁建审〔2025〕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
2.2招标范围:经五路立交慢行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本项目部分路段位于京沪铁路、沪宁高铁保护区范围内,涉铁范围内主要实施内容有:1、既有上跨铁路桥附属设施改造,包含防抛网、护栏;2、拆除既有梯道;3、新建桥梁顺接既有跨线桥;
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具体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本设计相关的涉铁专题、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等其他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以及配合施工图审查(由设计人负责报审,并确保审图通过,发包人给予协助)及方案报批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设计阶段专家审查会上做汇报以及相关设计文件等,负责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应通过规划、铁路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受本项目影响的铁路通信、信号、电力、接触网等光电缆进行专项保护设计。针对该项目,满足项目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设计,包括方案编制前现场调查,方案编制,协调、履行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与备案程序,施工期间交通组织配合等。
2.3 服务期限:7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994,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
2.6 工程规模:本项目南起樱花路与华新路交叉口,北至尧红路(红山南路)与墨香路交叉口。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对现状两座天桥及四个地面接线出新改造;拆除天桥南北向三段梯道,新建坡道桥及接线道路;完善沿线排水、交通、绿化等附属工程。改造范围长约1029米,慢行桥标准断面宽6米。道路为等级外道路,涉及桥梁三座,桥长分别为283米,105米,65米;桥梁单跨最大跨径25米,排水管径最大800mm。本项目部分路段位于京沪铁路、沪宁高铁保护区范围内,涉铁范围内主要实施内容有:1、既有上跨铁路桥附属设施改造,包含防抛网、护栏;2、拆除既有梯道;3、新建桥梁顺接既有跨线桥。
2.7 其他说明:工程总投资估算约7052.58万元,其中设计费计价基数暂按4406.9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工程设计资质需具备(1)或(2)(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工程设计资质同时满足以下①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和②铁道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①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②铁道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a、工程设计铁道行业工程甲(ⅱ)级及以上;b、铁道行业(桥梁、电气化、通信信号)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2、社保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6月-2025年1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所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若项目负责人是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可提供投标人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提供以下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7)我单位及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红、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符合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
(1)投标单位如组成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人员;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2-3009:3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33.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55.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2.00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0~4.00) |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方)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总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56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含桥梁)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方)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总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5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内容涉及铁路内容)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设计内容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评分办法中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2.00)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总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56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含桥梁)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设计内容、项目设计负责人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评分办法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 ||
| 项目负责人 (0~2.00) |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 ||
| 道路专业人员1名 (0~4.00) |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 ||
| 桥梁专业人员1名 (0~4.00)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 ||
|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 (0~4.00)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 (0~4.00)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 ||
| 园林绿化专业人员1名 (0~3.00) | 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5分。(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环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 ||
| 电气化工程专业人员1名 (0~3.00) | 具有电气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电气化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 ||
| 信号工程专业人员1名 (0~3.00) | 具有信号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信号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 (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 (0~5.00)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与铁路的关系,与周边用地协调,满足相关文件及任务书要求。(满分5分)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 (0~5.00)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功能定位和交通特征,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满分5分)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 道路工程设计方案 (0~5.00) | 周边环境和边界条件调查详细,总体布置方案科学合理,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基路面等工程方案进行论述,设计方案应全面、合理可行。(满分5分)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 排水设计方案 (0~5.00) | 依据规划,对现状排水进行充分调查分析,并与周边道路及地块的区域排水系统相结合,出具合理、可行、详尽的排水设计方案。(满分5分)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 桥梁工程设计方案 (0~5.00) | 结合现状桥梁实际情况以及交通组织流线,老桥利用段改造方案应安全、经济,新建桥梁段设计方案应全面、合理可行。(满分5分)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 涉铁节点工程设计方案 (0~5.00) | 对铁路节点进行详细现状及规划分析,进行科学、合理的深化设计,满足铁路部门的行业要求。(满分5分)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 景观设计方案 (0~4.00) | 对招标范围内涉及的景观工程进行设计。(满分4分)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 经济分析 (0~4.00) | 投资概算编制方案合理、内容完整、保障措施得当,符合设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编制深度要求。(满分4分)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 项目现状分析与理解 (0~4.00) | 基于对项目背景、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及规划概况等方面的整体把握,结合招标范围与内容,对需改造道路区域开展详尽调查,系统梳理道路提升的现状问题。通过现状图片、多角度分析与系统总结,全面阐述对项目现状及核心问题的理解与认识。(满分4分)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 对工程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 应对措施 (0~4.00) | 针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全面,并对项目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满分4分)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 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 (0~3.00) | 设计文件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 证体系,各专业有机衔接。满分3分。(满分3分)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 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 (0~3.00) | 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各阶段时间分配的合理性,任务分解和设计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对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保证性和可操作性。(满分3分)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0~3.00)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满分3分。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是 设计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3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2分。 |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奖项 (0~2.00) | 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奖项的得1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奖项限评1个。(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设计奖项的,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一次。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9.3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6 其他说明:
(1)评分细则补充说明: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终按照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以企业业绩中单项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②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③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奖项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④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⑥项目组成员职称不累计得分,按最高级别职称计取。
⑦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组成员是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提供投标人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城建大厦506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5号 |
| 联系人: | 蒋俊彦 | 联系人: | 卢意 |
| 电话: | 025-68687501 | 电话: | 02583724334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