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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六合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六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大口屯镇六合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口屯镇六合村第二第三大间130平方米门脸房使用权 |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 挂牌价格 | 20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合作社不提供水、电,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门脸房门前由承包方自行硬化,费用自理。 2、签订合同时交纳第一年承包费,并多支付一整年承包费作为押金,押金不抵顶承包费,承包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原数退回。余下承包费每年一交,于每年1月15日前交清。若承包期内受让方逾期三个月未交承包费,则转出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不退,无偿归村集体所有。 3、到期后承包方自行清除房屋内设施,否则无偿归村集体所有。 4、项目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 5、有意报名者须在公告期内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察测量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充分了解该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条件,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现状拒签合同,否则交易保证金不退,转入村集体账户。 6、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用水、用电、暖气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期内,因发生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7、承包期内,若因政府规划被征用、占用时,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转出方只退回已收剩余的租金,不再进行其他任何补偿。 8、承包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及各级党委政府不提倡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从事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 转出用途 | 商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734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