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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商务分评分标准
| 评分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分) |
| 企业实力 (3分) | 技术实力 | 3.00 | 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信用评价为aaa的得3分,aa的得2分,a的得1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网站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团队实力 (4分) | 技术负责人 | 2.00 |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1.环境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2.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每具备一项上述要求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①相关证书复印件;②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投保无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人员评分项不得重复,否则不得分。 | |
|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 2.00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其他设计成员,同时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和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每提供1名相关人员得0.5分,满分2分。须提供:①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②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投保无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人员评分项不得重复,否则不得分。 | ||
| 业绩情况 (3分) | 设计业绩 | 3.00 | 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合格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
修改为:
| 评分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分) |
| 企业 (3分) | 技术实力 | 1 | 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具有市政行业中与项目相关的其它专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加0.5分。 | |
| 以往业绩 | 2 | 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得1分,具有二项及以上的,加1分。 | ||
| 设计 项目组 (5分) | 项目负责人 | 3 |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 | |
|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 2 | 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另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 | ||
| 服务 保证 (2分) | 保证设计质量、进度 | 1 | 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计划的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
| 配合工程 实施 | 1 |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配合工程实施所派出驻工地设计工程师的人员(职称、专业、数量)、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分别进行评分。 |
3、类似业绩指由投标人完成的市政行业相关的业绩均可。
4、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月9日 09:00修改为:2026年1月14日09:00。
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