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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郑集分洪道整治工程[ZBCG]

   2026-01-14 公开招标479

信息来源:江苏原文链接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郑集分洪道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铜山区郑集分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5]11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徐州市铜山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徐州市铜山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市铜山区郑集分洪道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

2.2建设内容:主要治理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12.3千米,堤防加固16.4千米,其中加固防洪墙1.2千米;新建防汛路4.5千米。拆建张集站,设计流量3.6立方米每秒;改建桃园河地涵,设计排涝流量31.4立方米每秒,2孔净宽4米;拆建土楼闸站,设计流量1.5立方米每秒;拆建涵闸7座,维修加固桃园支河闸、闫集闸等涵闸10座;拆建陈湾桥,3跨20米;桥底清理1处等。

2.3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预算约5000万元。

2.4计划工期:2026年2月10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通知为准;2027年10月30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小于2500万元的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果以上文件未能反应上述指标,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及清单(证明材料每面需有业主盖章)原件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项目经理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符合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0日。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11月日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0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3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

开户账号:3203230601010000041664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 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1)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同银行保函要求;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同银行保函要求;

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9.1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铜山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

联 系 人:陈爱林

电话:0516-69682039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8#四楼

联系人:周博

电话:0516-83908222

监督部门:徐州市铜山区水务局

电话: 0516-69682050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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