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 “甲方”)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西部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EPC)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HEB-SL-2025-186)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由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全程代理,于2026年1月15日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综合评审后,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招标人已经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对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予以公告,现将具体中标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湖北海益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24877700.00元(大写:贰仟肆佰捌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78号2幢5-9-1
项目经理:袁梓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MA492W641C
联系人:雷蕾
联系电话:13797833337
二、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为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西部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EPC)建设项目,核心建设内容围绕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西部片区水环境改善、生态修复及配套设施完善展开,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流域污水治理
负责片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建设及调试,实现流域内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减少污水直排对犟河流域及丹江口库区水质的影响;对片区内分散式养殖废水进行治理,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规范养殖废水排放。
(二)河道生态修复
对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西部片区指定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清除河道内淤泥、垃圾及漂浮物,改善河道行洪能力;开展河道岸坡生态防护工程,种植水生植物,修复河道生态系统,提升流域水体自净能力;配套建设河道生态监测设施,实时监控河道水质及生态状况。
(三)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片区内水环境综合治理配套附属设施,包括污水检查井、截污闸、生态步道及标识标牌等;完善项目区域内灌溉渠道、排水管网修复,实现水利设施与水环境治理协同推进;配套建设项目管理用房,满足项目后期运维管理需求。
(四)后期运维服务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不少于1年的后期运维服务,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河道生态设施、监测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日常巡检、故障维修、设备保养及运维数据上报,确保项目治理效果长效保持。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 2487.77 万元(大写:贰仟肆佰捌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该金额包含项目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后期运维、税费及所有相关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费用结算方式、付款节点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将按双方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及代理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180 日历天,自双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甲方下达开工指令之日起计算。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规范及工期约定,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确保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合格。
五、其他事项
1. 请中标单位于本结果书发出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资质文件、授权委托书,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甲方联系人:王浩,联系电话:13797886321,对接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2.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按中标金额的 5% 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退还标准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的,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需严格遵守国家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及甲方现场管理要求,接受甲方及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达标。
4.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方、中标单位及代理机构三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确。
特此公告。
招标人: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东岳路51-10号
电话:0719—86897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电话:027-87273500
2026 年 2 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