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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市区单位主副食集中配送供应商选取项目采购公告[ZBCG]

   2026-02-04 公开招标639

信息来源:西藏原文链接地址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市区单位主副食集中配送供应商选取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市区单位主副食集中配送供应商选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7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6-31504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市区单位主副食集中配送供应商选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8025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市区单位主副食集中配送供应商选取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2 年。 备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执行,即本次合同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预算得到保障,则在中标单位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后与中标人续签1年合同,续签合同总金额以本次商定成交价为准,最多续签1年。若下一年度预算未得到保障或中标人未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或中标人连续两个季度未通过采购人考核,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中标人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7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2.9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0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02月12日 00时00分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27日 10时30分

地点: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的无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保证其信用良好,符合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介。

4.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采取线上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供应商在关注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即可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地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 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 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 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

7、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供应商未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解释。

8、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9、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对于本项目涉及采购的货物,以那曲市区一家大型商超(互惠互利超市、亦弗生活超市、宇泰生活购物广场等)、一家农贸市场(那曲市综合市场、东部农牧市场等)商品零售价(询价)和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每月月报)发布价格3家之和的平均值作为该项目的基准价进行下浮报价。各投标人以基准价基础上的下浮率作为报价,不能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即:结算价格=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对应食材实际供货数量),项目预算金额688.025万元不作为最终采购金额的依据,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采购量为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项目预算金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19189166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蓉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东路一号日喀则御澜湾东门外商铺9栋301

联系方式:19582694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958269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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