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绿色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检测服务(e4508002851004342001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贵港市覃塘区绿色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检测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4342001001 | |||||||||
| 招标人 | 广西贵港市华恒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 | 广西贵港市华恒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贵港市覃塘区绿色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通过实施约1937亩土地整理,经七路(g358国道-经二路)、纬九路(经五路-经九路)、经二路(经七路-经十路)、经五路(g358国道-经十路)共计约4200.79米配套路网工程,配套新能源重卡停充一体站场占地44.45亩。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2月3日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2月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2月9日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范围 |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道路工程、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玖拾伍万元整(?4950000.00) | |||||||||||
| 检测服务期 | 164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规范与标准。严格按照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要求及时间节点进行检测。严格遵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检测工作。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检测,提交完整、规范的检测报告,确保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且符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积极配合完成项目的分部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段落华;(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2732;身份证号:422325********101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南宁北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一期)(一)工程质量检测;2、百色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 3、大同村沿河路项目工程检测;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宇技术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桥梁及地下工程、市政工程材料、建筑节能、道路工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壹拾捌万元整(?5180000.00) | |||||||||||
| 检测服务期 | 164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规范与标准。严格按照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要求及时间节点进行检测。严格遵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检测工作。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检测,提交完整、规范的检测报告,确保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且符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积极配合完成项目的分部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廖有芳;(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3534;身份证号:350423********701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江南9号路上跨高速工程见证取样、常规检测; 2、南宁市凤岭北片区路网完善工程a区道路(凤岭3号路);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建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范围 | 市政工程材料,建筑节能,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道路工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桥梁及地下工程、钢结构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壹拾伍万贰仟贰佰元整(?5152200.00) | |||||||||||
| 检测服务期 | 164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规范与标准。严格按照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要求及时间节点进行检测。严格遵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检测工作。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检测,提交完整、规范的检测报告,确保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且符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积极配合完成项目的分部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余强;(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915;身份证号:513624********571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工程质量检测项目03标; 2、南宁市解放路小学改扩建工程检测工程。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否决原因:在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https://gg.gxygcg.com/index(贵港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1.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0775-4550123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86141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