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智天地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智天地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为苏锡通行审发〔2025〕18号。项目业主单位为: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创智天地产业园位于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新江海河西侧、沿江公路北侧、江荣路东侧、五台山路南侧(规划道路)
2、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06567平方米,建筑面积109205.3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71075.1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生产区:规划标准单层及多层厂房,满足不同智能制造企业的实际需求。公共服务区:作为园区的配套公建,达到园区管理中心、展示中心、招商中心、会议办公等多重功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计划总投资估算约45000万元人民币(含土地款)。
3、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6.60元/平方米(投标报价至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合同履行期限:
为发包人提供从施工图设计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周期设计服务。
其中设计周期35日历天:(1)接甲方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达到要求。(2)并配合甲方15日历天内取得施工图审图合格证。
5、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并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注:中标单位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单位不得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指定生产厂和供应商,也不得在设计文件中包含倾向或排斥特定生产厂和供应商的内容。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来自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费用和造成的后果,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确定的设计部分投资估算总额进行限额设计,并满足招标人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绿色建筑设计、建筑节能、bim专项设计、室内装饰、室内外消防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如有)、人防设计(如有)、雨棚幕墙深化、室外道路、综合管网、室外照明、泛光照明、景观设计、智能化、三网通、构筑物室内外标识标牌等全部工程设计。
(2)红线内供配电设计(包含临电设计及正式电设计)由中标单位委托供电公司认可的专业电力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包含并不限于临电方案、正式用电方案、各项专项评审及评审费、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需自行送供电公司审核并取得供电答复单;施工图设计需根据电能评估报告进行整改(如有)并通过供电公司审核取得批复。
(3)自来水及污水设计需设计单位无条件配合南通水务集团完成。
(4)燃气需设计单位无条件配合南通大众燃气完成。
(5)配合建设单位进行上级资金(专项债、国债)的申报。
注:上述服务范围内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专项设计、咨询资质,应当在得到甲方同意后,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设计、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该费用己含在中标价中,中标单位资质范围内的不允许分包)。
(6)服务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及与其他设计单位配合等因素而增加工作量
时,设计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设计费一律不作调整。
(7)如在工程竣工前因为设计规范更新或国家及地方政府新政策等原因导致已完成设计工作任务需要调整,设计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设计费一律不作调整。
(8)全过程配合各阶段项目招标,提供设备选型、技术参数等合理建议。
(9)现场服务配合、各设计阶段的专题报告及专家论证、设计修改、变更、与其它设计单位的配合及设计优化、配合初步设计阶段的技术交底,配合各阶段的验收等服务工作。
(10)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不得出现参照图集内容条款),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包含并不限于栏杆、雨篷、幕墙、台阶),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11)需无条件配合招商对象进行定制设计(如有)。
(12)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需求,充分考虑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驻场设计、驻场对接清单编制单位及施工阶段驻场等工作安排。
(13)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投标人须结合以上要求谨慎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在设计期间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违约。)
特别提醒: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2020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项目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厂房或产业园(工业园)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中不能体现时间、建筑面积、负责人姓名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较少的计取。提供的投标人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施工图设计的部分。
4、其他: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2)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人员缴纳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7)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严禁递交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17日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7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6万元/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九、监督管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联系方式:051389196886,依法投诉。
江苏省或南通市相关文件规定投诉前应当依法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先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北同济科技园b7栋四楼 |
| 主要负责人 | 赵雪梅 | 联系人 | 陈芳敏 |
| 相关负责人 | 宋文彬 | ||
| 经办人 | 孙敬 | ||
| 电话 | 19895931915、19895931916 | 电话 | 13814618609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检查有效性 |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检查有效性 |
| 3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说明: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 | (1)拟派项目负责人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 (3)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4)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项目组成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或从住房公积金网打印出来的明细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
| 6 | 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 2020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项目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厂房或产业园(工业园)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中不能体现时间、建筑面积、负责人姓名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较少的计取。提供的投标人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施工图设计的部分。 |
| 7 | 服务承诺书 | 服务承诺书 | 服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8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9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 10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以上3-6项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一律从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中备案的材料或者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办理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 |||
1、技术标评审(暗标78分)
1.1技术分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2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标,暗标要求:
①技术标部分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 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③投标人注意自行压缩控制电子投标文件大小,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g。
1.3技术标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 1 | 设计说明 (8分) |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特点鲜明、具有创意,各专业说明需全面,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项。 优:8-6分(含高不含低,下同);良:6-4分;中:4-2分;差:2-0分。 |
| 2 | 项目理解 (8分) | 对项目定位及方案有清晰的理解,分析准确,根据方案文本提出本项目深化设计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核心理念深度解读要求:投标人须提交方案设计核心理念、设计逻辑、空间关系、功能布局、造型语言的专项解读报告。 2.方案关键节点深化理解要求:需对方案中立面造型、节点构造、空间尺度、材料逻辑、结构适配、机电点位等关键内容进行专项分析,并附深化对比示意。 3.方案功能与使用需求匹配理解要求:需全面理解项目使用功能、流线组织、运营需求、规范适配,提交功能符合性分析。 4.方案技术可行性与落地性理解要求:需对方案结构形式、幕墙体系、机电系统、消防合规、造价控制、施工工艺进行技术研判,给出技术可行性论证结论。 5.方案细节把控与理解要求:需充分理解方案细部比例、材质搭配、景观衔接、室内外一体化,提供施工图细部设计控制要点。 各项深化内容需满足招标人功能要求,可通过图纸和文本的方式表达。 优:8-6分(含高不含低,下同);良:6-4分;中:4-2分;差:2-0分。 |
| 3 | 建筑设计 (10分) | 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政策规定的要求;各项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要求,可通过图纸和文本的方式表达。 优:10-7.5分(含高不含低,下同);良:7.5-5分;中:5-2.5分;差:2.5-0分。 |
| 4 | 结构设计 (10分) | 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政策规定的要求;结构体系与结构布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可通过图纸和文本的方式表达。 优:10-7.5分(含高不含低,下同);良:7.5-5分;中:5-2.5分;差:2.5-0分。 |
| 5 | 设备专业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 (10分) | 各专业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本项目理解提出系统性的描述,可通过图纸和文本的方式表达。 优:10-7.5分(含高不含低,下同);良:7.5-5分;中:5-2.5分;差:2.5-0分。 |
| 6 | 各专项设计 (10分) | 1、室内外装饰专项设计专篇 包含室内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标识标牌设计、泛光照明设计专篇,各专项设计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本项目理解提出系统性的描述,可通过图纸和文本的方式表达。 2、绿色建筑节能专篇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进行绿色建筑设计与节能计算。提供绿色建筑评价及相关节能计算书。各设计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本项目理解提出系统性的描述,可通过图纸和文本的方式表达。 3、市政设计专篇 包含道路设计、管网综合设计专篇,各专项设计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本项目理解提出系统性的描述,可通过图纸和文本的方式表达。 优:10-7.5分(含高不含低,下同);良:7.5-5分;中:5-2.5分;差:2.5-0分。 |
| 7 | bim技术运用 (10分) | 1、图文展示本项目各单体全专业bim模型。 2、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净高分析报告、设备管线定位图、墙体预留洞口定位图等bim成果。 3、结合室外场地、道路、绿化等专业图纸,提供室外管线定位图,包括但不限于管线埋深及坡度、检修井位置及大小、管线断面图等bim成果。 4、图文展示施工阶段能够利用bim协同管理平台进行的管理内容,通过bim技术辅助现场施工。 优:10-7.5分(含高不含低,下同);良:7.5-5分;中:5-2.5分;差:2.5-0分。 |
| 8 | 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及造价分析(6分) | 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及造价分析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提供相关的分析数据,包含但不限于: 1、项目工程造价控制要点及分析; 2、提出相应的造价控制措施及优化措施。 优:6-4分(含高不含低,下同);良:4-2分;中:2-1分;差:1-0分 |
| 9 | 进度及质量控制(6分) | 设计各专业的有机衔接,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根据本项目整体要求、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详细且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能提供实现此计划拟采取的可靠的保障措施、且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针对设计成果内容经常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错误遗漏、不合理、设计使用淘汰图集、做法等方面。 优:6-4分(含高不含低,下同);良:4-2分;中:2-1分;差:1-0分 |
2、综合标评审(满分12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项目负责人(1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1)高级职称包含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教授、教授; (2)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 |
| 2 | 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资历(不含项目负责人)(5分) | 1、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3、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4、给水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5、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注:(1)高级职称包含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教授、教授; (2)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评审材料等可以证明是相关专业的佐证材料)及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组成员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项目组成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或从住房公积金网打印出来的明细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且必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 |
| 3 | 投标单位业绩(6分) | 2020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项目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厂房或产业园(工业园)的施工图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中不能体现时间、建筑面积等工程概况信息,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较少的计取。提供的投标人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施工图设计的部分。本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
3、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10分)
设定招标控制价:本次报价采用固定设计费单价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6.60元/平方米(投标报价至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经济标得分计算时以投标函中各投标人所报的设计费单价作为计算依据。
(1)确定有效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1分,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评分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委在评标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综合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的,则按技术标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排名);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五、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研究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