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济运行合规性审查与风险排查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对采购人权属企业(7家分公司及1全资子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全业务、全流程的合规审查。
2.2服务内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养护主业、工程管理、资产质效、账务管理、内控执行和采购管理进行合规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提供改进建议,并对改进结果进行评估。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4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北安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伊春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黑龙江省国资委发布的合规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2.6采购最高限价:¥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7其他要求:(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具审查报告;(2)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采购价格为包含服务费、差旅费、税金等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在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近半年内(2025年9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作业绩(包括经责审计、离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内控评价等,提供工作成果报告及对应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签字盖章页、标的内容页等,时间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价款等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遮盖)。
3.4 信誉要求:
3.4.1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2 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 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 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供应商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供应商信息”中未被列入“诚信/失信行为”名单和“企业黑名单”。
注:供应商应就上述证明信息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获取时间:2026年3月31日0时0分至2026年4月3日0时0分。
4.2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询比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为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询比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5.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4月3日13时30分。
6.2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上同时发布。
8.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9.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18270号
联系人:刁先生
电话:0451-51067829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风险防控部)
电话:0451-51067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