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AQC-2025-022
根据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渝工保企业管理咨询(重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渝工保企业管理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ACB37D55
项目联系人:陈晓颖
联系电话:18702382454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监督管理部
监督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139831296XX
监督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长安汽车全球研发中心采购监督楼4层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劳务外包服务质量、人员外包合规性、费用结算、用工管理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劳务外包人员合法权益及甲方用工规范。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8215001.68元(大写:捌佰贰拾壹万伍仟零壹元陆角捌分),服务范围覆盖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江北鱼嘴厂区、渝北空港厂区、巴南界石厂区等区域,围绕生产辅助、办公后勤、仓储物流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开展劳务外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划分如下:
外包人员供应与管理(服务费用占比约75%):根据甲方用工需求,筛选并提供符合岗位技能、资质要求的劳务外包人员,与外包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完善的外包员工花名册,实时更新人员信息;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人员的岗前调配、岗位调整及离职交接等工作,确保甲方用工需求及时响应。
人事及社保公积金服务(服务费用占比约20%):负责外包人员的工资核算与按时发放,严格按照重庆市社保及公积金政策,为外包人员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及时办理社保转移、公积金提取等相关手续;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明细,做到账目清晰可查。
日常运营及风险保障服务(服务费用占比约5%):对外包人员进行岗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甲方规章制度培训;协助甲方处理外包人员的日常管理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外包人员与甲方之间的劳动争议;负责外包人员工伤认定、申报及后续相关事宜处理,配合甲方做好工伤事故现场处置及善后工作。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8215001.68元,该金额包含劳务外包人员的薪酬、社保公积金缴纳费用、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费、税费、人员培训费用及项目服务期内的全部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务外包协议》约定执行,采用按月结算方式:贵公司需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劳务外包服务结算资料(含人员考勤表、工资表、社保公积金缴纳凭证等),甲方在收到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月份服务费用;结算金额将根据实际外包人员数量、岗位类型及服务时长据实核算。
五、服务及保障期限
服务期限:本项目劳务外包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甲方下达服务启动通知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服务期内按要求完成所有劳务外包服务内容,确保甲方用工顺畅。
服务保障期限:项目整体服务保障期为3个月,自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保障期内,贵公司对外包人员的劳动关系衔接、社保公积金续缴/转移、离职手续办理等事宜承担免费服务责任,若出现外包人员劳动争议等问题,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场协调处理,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劳务外包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人事专员、法务专员等)相关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37083628XX
对接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302室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41075.01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劳务外包协议》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七、其他事项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暂行规定》《重庆市劳务外包规范用工指引》、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组建专业的劳务外包服务团队,制定详细的服务实施方案,确保劳务外包服务按期、保质完成,服务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外包人员岗位要求、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人员调配流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劳务外包协议》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每月报送劳务外包服务进度、人员变动、费用结算、质量管控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