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 “甲方”)就大米 食用油 鸡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JD-2026-032)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江苏乾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项目实施流程,保障甲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中标事宜及相关要求正式通知如下,望中标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江苏乾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MAK2077J47
中标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团结路108号国恒科技大厦A栋19层A室
联系人:倪丽
联系电话:18362953888
二、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涵盖大米采购、食用油采购、鸡蛋采购及配套配送服务四大核心板块,服务对象包括甲方机关食堂、下属社区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等,旨在保障甲方及相关单位日常用餐所需,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食品供应及配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大米采购服务
优质大米供应:负责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15-2016《粮食安全国家标准 稻谷》、GB 1354-2018《大米》)及甲方采购要求的各类大米产品,主要包括粳米、籼米两大品类,其中粳米可根据需求提供珍珠米、长粒粳米等细分品种,籼米可提供长粒籼米、香籼米等,确保大米颗粒饱满、色泽自然、无杂质、无霉变、无异味,口感软糯适中,符合大众食用习惯。所有大米产品需来源可追溯,每批次产品必须提供正规检验合格证明、产地证明及供应商资质文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产品质量保障:中标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大米质量管控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及基础检测设备,对每批次采购的大米进行抽样检测,重点检测水分、杂质、黄曲霉毒素、农药残留等关键指标,检测结果需记录存档,便于甲方核查。杜绝过期、变质、不合格产品交付甲方,若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退换货工作,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食材浪费、用餐影响等相关责任。
按需供应调配:中标单位需安排专人对接甲方各用餐单位,提前了解每日、每周大米需求量,建立需求台账,合理调配大米供应量。根据甲方食堂日常运营规律,结合季节变化、用餐人数波动等因素,提前做好库存储备,确保大米库存充足,避免出现短缺或积压情况。对于临时增加的采购需求,中标单位需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供应,确保甲方各食堂正常供餐,不影响用餐秩序。同时,中标单位需定期向甲方提交库存报表,便于甲方掌握库存情况,合理安排采购计划。
包装及储存要求:大米包装需采用食品级环保包装材料,包装完好无损,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便于识别和追溯。储存大米需具备专用的仓储场地,仓储环境需干燥、通风、阴凉,远离异味、有毒有害物品,做好防潮、防虫、防鼠措施,定期对仓储场地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大米储存期间品质稳定,不发生霉变、污染等问题。
(二)食用油采购服务
优质食用油供应: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的各类食用油,包括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等常用品类,可根据甲方需求灵活调整供应品类及比例。所有食用油需品质纯正、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浑浊、无沉淀,包装完好,符合食品包装安全要求。每批次食用油需提供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地证明及相关检测报告,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安全放心。
规格按需供应:根据甲方各用餐单位的烹饪需求,供应不同规格、不同品类的食用油产品,常规规格包括5L/桶、10L/桶,可根据需求提供20L/桶等大规格包装,满足食堂大批量烹饪使用需求。同时,中标单位需确保食用油品质稳定,同一品类、同一品牌的食用油口感、色泽保持一致,不出现品质波动情况。对于甲方提出的特殊品类需求,中标单位需在合理范围内尽力满足,确保供应的食用油能够满足甲方食堂多样化烹饪需求。
质量追溯管理:建立完善的食用油来源追溯机制,明确食用油产地、生产厂家、加工流程、运输环节等相关信息,建立追溯台账,做到每一批次食用油都可追溯。配合甲方开展质量核查工作,甲方可随时对食用油的来源、检测报告、储存情况等进行核查,中标单位需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便利条件。若发现食用油存在质量问题,中标单位需立即停止供应,并按照大米采购质量保障要求及时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运输及储存要求:食用油运输需采用专用密封车辆,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泄漏、污染等情况,运输车辆需定期清洁消毒,符合食品运输安全要求。储存食用油需具备专用仓储区域,远离高温、火源、异味及有毒有害物品,做好防晒、防潮、防泄漏措施,确保食用油储存期间品质稳定,保质期内不发生变质、酸败等问题。中标单位需定期检查食用油库存,及时清理过期、变质产品,确保供应给甲方的食用油均在保质期内。
(三)鸡蛋采购服务
新鲜鸡蛋供应:提供新鲜、无破损、无变质、无异味的鸡蛋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确保鸡蛋新鲜度,蛋壳完整光滑、无裂纹、无污渍,蛋黄饱满有弹性、蛋清粘稠,无散黄、变质等情况。鸡蛋来源需正规,优先选择规模化养殖基地供应的鸡蛋,每批次鸡蛋需提供检疫合格证明、产地证明及相关检测报告,重点检测沙门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确保鸡蛋安全可食用。
规格及品类供应:根据甲方需求,供应不同规格、不同品类的鸡蛋产品,包括普通鸡蛋、土鸡蛋、柴鸡蛋等品类,规格可分为大号、中号、小号,满足甲方食堂多样化烹饪及用餐需求。中标单位需确保鸡蛋大小均匀、品质稳定,同一品类鸡蛋的个头、重量差异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出现大小悬殊过大的情况。对于特殊品类鸡蛋,中标单位需提前与甲方沟通,确认供应能力及价格,确保按时供应。
质量保障及追溯:建立鸡蛋质量管控体系,对每批次采购的鸡蛋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新鲜度、微生物、农药残留等,检测结果记录存档。建立鸡蛋来源追溯机制,明确养殖基地、养殖方式、运输环节等信息,配合甲方开展质量核查工作。若鸡蛋出现破损、变质、散黄等质量问题,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中标单位需在鸡蛋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养殖基地等信息,便于甲方识别和追溯。
(四)配送服务
准时配送保障:配备专用配送车辆,车辆需具备冷藏、保鲜功能,符合食品运输安全标准,根据不同食材的储存要求调整车厢温度,确保大米、食用油、鸡蛋在配送过程中品质稳定。建立专业配送团队,配备专职配送人员及司机,配送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甲方机关食堂、下属社区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等)完成配送工作,常规配送时间为每日清晨6:00-7:30,确保食材及时送达,不影响甲方食堂正常烹饪及供餐。对于临时调整的配送时间或地点,中标单位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响应,调整配送计划,确保配送准时到位。
配送安全保障:配送过程中采取有效的保鲜、防护措施,大米、食用油需妥善包装,避免受潮、破损;鸡蛋需采用专用蛋托包装,分层放置,防止挤压、碰撞导致破损。配送车辆需定期清洁消毒,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消毒,消毒记录存档备查。配送人员需做好个人卫生,佩戴口罩、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材,确保食材配送过程中不被污染。同时,中标单位需为配送车辆购买相关保险,确保配送过程中的人员及食材安全。
配送服务对接:安排专人负责配送对接工作,对接人员需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响应甲方的配送需求调整,反馈配送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每次配送完成后,需与甲方食堂负责人核对食材数量、品质,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于配送过程中出现的食材破损、变质等问题,对接人员需现场核实,及时安排退换货,并做好记录,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定期与甲方沟通配送服务情况,听取甲方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配送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 1187.66 万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柒万陆仟陆佰元整)。该金额为固定总价,包含大米采购费、食用油采购费、鸡蛋采购费、配送费、检测费、税费、包装费、仓储费及所有相关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费用结算方式: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采用按季度结算方式。每季度末,中标单位需提交当月配送明细、验收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季度费用。中标单位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信息需与合同约定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费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价格调整说明:本项目中标金额为固定总价,在服务期限内,如遇市场食材价格大幅波动(单项食材价格涨跌幅度超过10%),双方可另行协商价格调整事宜,调整方案需签订补充合同,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仍按原中标金额执行。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中标服务期限为 1年,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招标要求、本公告约定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全面履行服务义务,保障服务质量,确保供应的大米、食用油、鸡蛋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甲方采购要求,配送服务及时、高效、安全。
服务考核要求:甲方将建立服务质量考核机制,每月对中标单位的食材质量、配送时效、服务态度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的违约责任。服务期满后,若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良好,甲方可优先考虑与其续签合作合同。
合同续签说明:服务期满前30个工作日,双方可就合同续签事宜进行协商,中标单位需提交续约申请及过往履约情况报告,甲方根据中标单位履约表现、服务质量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未达成续签协议的,服务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中标单位需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后续交接工作。
五、其他事项
请中标单位于本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以下相关资料与甲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1.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食品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 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具体金额及缴纳方式另行协商)。甲方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13906615880,对接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2层203室。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甲方将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中标单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若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服务期满,中标单位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在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中标单位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本结果书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相关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若中标单位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或在服务期间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将其列入甲方不良合作名单,限制其未来参与甲方相关采购项目。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确,双方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中标结果公示说明:本中标结果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
2026 年 3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