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省道东张线(康法交界至西小坨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市省道东张线(康法交界至西小坨子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沈阳市省道东张线(康法交界至西小坨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沈阳市东张线(康法交界至西小坨子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省道东张线沈阳市康平县境内。路线起于康法交界,终于西小坨子,设计桩号为k186+160-k204+740,全长18.58公里。该路段于2016年大修,路面结构为7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4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目前该路段病害以纵横缝、龟裂为主。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修复养护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共计164日历天(实际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5投标保证金:13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路基路面修复养护任务的一方)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交安养护维修任务的一方)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其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牵头人须以路面修复养护任务为主,且必须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资质”,其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类似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上述工作。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04月13日23:59时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
4.4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r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ln.gov.cn)、沈阳市交通运输局(http://jtj.shenyang.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工作监督与管理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邮编:110005
电话:024-23907897
招标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4-238950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谭宏伟、曾丹
电话:024-83733912-82
传真:024-83733449
电子邮件:49036254@qq.com
2026年4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