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就中新苏滁高新区2026 年度第一批土方平整及配套绿化项目工程(项目编号:cztc-2026-041)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
过,确定贵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具体中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中标项目详情
本项目旨在完成中新苏滁高新区2026 年度第一批指定区域土方平整及配套绿化工程,打造整洁、美观、生态的园区环境,满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提升需求。核心需求涵盖土方平整施工、配套绿化种植、后期养护及相关辅助工程四大维度,具体包 括:
结合中新苏滁高新区规划要求及项目区域实际地形,开展土方开挖、回填、碾压、找平作业,确保场地平整精度符合设计标准,满足后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承载要求,年均作业量参考园区年度建设规划;
配套绿化工程包含苗木采购、种植、修剪及后期养护,选用适应当地气候、成活率高的乡土苗木及景观苗木,合理搭配乔灌木、地被植物,打造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园区绿化景观,兼顾生态性与观赏性;
完善绿化配套设施,规划灌溉系统、排水设施及绿化防护设施,确保绿化区域灌溉便捷、排水畅通,提升苗木成活率及后期养护效率;
编制符合国家土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环保、安全等相关规范的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明确施工工艺、材料选型、苗木规格及质量标准。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于2026 年3月20 日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共有3 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评审。
二、中标单位及核心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中标单位名称 | 合肥励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11mae37na425 |
| 中标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同安街道屯溪路187号恒兴广场a区2007室 |
| 项目负责人 | 孙杰 |
| 联系电话 | 1956597xxxx |
| 中标金额 | 人民币31878000.00元(大写:叁仟壹佰捌拾柒万捌仟元整) |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
评审委员会由5名专业评委组成(含土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设计、政府采购合规3类专业评委) ,按照“综合评分法”,从施工方案契合度(35分)、苗木选型合理性(20分)、技术服务能力(20分)、报价合理性(15分)、企业资质与业绩(10分)五大维度进行综合评审,最终合肥励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总分93.2 分的成绩位列第一,成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评审结论:中标单位的施工方案精准匹配项目土方平整及配套绿化需求,苗木选型贴合园区生态建设方向,施工工艺成熟可行,且报价在预算控制范围内(预算金额3300万元) ,服务团队具备同类园区土方及绿化工程的成熟施工经验,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
四、中标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核心服务内容
前期调研与方案优化: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踏勘、地形测量及苗木资源调研,提交优化后的施工设计方案供采购人审核;
施工组织与实施:根据审核通过的方案,组织土方平整、苗木采购、种植及配套设施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推进作业,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后期养护与技术服务:施工完成后,提供不少于 12 个月的苗木养护服务,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安排专人定期现场巡查,及时处理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竣工验收配合:项目竣工后,协助采购人对照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进行验收,出具施工符合性说明,配合完成验收备案相关工作。
(二)服务质量标准
施工成果需 100% 符合《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国家强制性标准;
土方平整精度符合设计要求,无积水、无凸起,碾压密实度达标;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生长状态良好,绿化景观效果符合设计方案;
施工及养护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 小时(工作日)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处理施工及养护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方案及施工调整次数不超过3 次(超出次数需双方协
商)。
五、中标金额及费用说明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31878000.00元,为全包价,包含土方开挖、回填、碾压费,苗木采购及种植费,配套设施施工费,后期养护费,技术服务费,税费、人员差旅及所有配套服务费用,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费用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50% 预付款(15939000.00元) ,土方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30% 进度款(9563400.00元),绿化工程完工、养护期满且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20%尾款(6375600.00元)。
六、服务期限及履约要求
服务期限: 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绿化养护期满且整体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止,总服务周期不超过180 个工作日(含养护期);
中标单位需严格履行中标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降低服务标准或转包、分包本项目;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服务延期,每逾期 1 天需按中标金额的0.5%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七、合同签订及履约保障
请中标单位于本公告发出后7 个工作日内,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文件,与采购人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按中标金额的10%(3187800.00元)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或转账),待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养护期满后无息退还;
采购人对接人:王浩,联系电话:1385501xxxx,对接地址:中新苏滁高新区徽州大道 188号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2楼205 室。
八、公告期限与异议处理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6年4月15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需包含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书面告知质疑人。
九、其他事项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在正式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
本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新苏滁高新区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公告内容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