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运营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6-04-23 公开招标27

项目编号:YNGS-WZCG-2026-0423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就云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运营物资集中采购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江西招富商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江西招富商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3MABRH00JXP

项目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137679812XX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66号华兴文化广场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采购监督处

监督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139876543XX

监督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环城西路1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8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物资供应、质量验收、资金使用、供货周期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项目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532.65万元(大写:伍佰叁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采购范围覆盖云南省内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匝道收费站,围绕收费站日常运营、安全保障、机电维护、便民服务四大类物资开展集中供应,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收费运营物资(费用约186.8万元):收费票据、通行卡、专用打印机耗材、收费亭防护用品、交接班登记台账等。

安全保障物资(费用约145.3万元):反光锥桶、警示标牌、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备、防滑融雪物资、收费区域安防配件等。

机电运维物资(费用约128.55万元):车道工控机配件、摄像头及传输模块、栏杆机配件、计重设备易损件、UPS电源电池等。

便民服务及办公物资(费用约72万元):收费站便民服务箱、饮用水设备、办公家具耗材、保洁及绿化养护用品等。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532.65万元,包含所有物资采购费、生产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税费、质保期内维保服务及项目配套全部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约定执行:首批物资到货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30%,完成50%供货量并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60%,全部物资供货完毕并终验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供货及质保服务期限

供货周期:本项目总供货周期为90日历天,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且甲方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计算,按批次分阶段送达指定收费站,确保满足运营需求。

质保期限:项目整体质保期为1年,自全部物资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对物资质量承担免费更换、维修及售后响应责任,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处理,处理情况同步报备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产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及售后团队资料,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王建国

联系电话:138880976XX

对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环城西路1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330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26.6325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与退还条件在正式采购合同中明确,相关情况同步报备监督部门。

七、其他事项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结果书相关约定,按要求组建供货与售后团队,制定供货计划,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供应,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若贵公司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甲方将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依法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物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供货节点考核、售后服务要求等,由双方在正式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合同内容报备监督部门。

项目实施期间,中标单位应定期向甲方及监督部门报送供货进度、质量管控、售后响应等资料,接受全程监管。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202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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