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J2026-000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司法鉴定服务项目(第二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 | 折扣:96.00% | |||||||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服务类(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 对涉及法律问题又患有或被怀疑患有精神疾病的当事人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如精神状态、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能力等,为司法部门和法庭提供专家证词和审理案件的医学依据。 | 1、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包组范围受理相应检验鉴定项目的委托,并实施鉴定。 2、供应商受理检验鉴定委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科学、客观、公正地进行检验鉴定工作;对于重特大、有影响、疑难等其它情况,需要派技术人员前往现场勘查的,应及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前往并可按规定加收鉴定费用。 3、供应商受理检验鉴定委托后应及时开展鉴定工作的时间要求: (1)法医精神病鉴定,优先受理,须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检验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经报请采购人的业务主管机关批准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0 个工作日。对于因案件调查取证需要加急出具检验鉴定报告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积极配合,并可按规定加收部分鉴定费用。 4、其他要求:鉴定机构对鉴定的特殊情况可与采购人指定的委托单位协商办理。本项目属于司法鉴定类,关系到定罪和处罚的认定,需要是法院认可的检验机构。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该子包采购预算金额,服务期终止,以先达到的条件为准。 | 鉴定机构出具文书后交由采购人相关单位进行审核。我中心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在册机构,是全国各级法院认可的检验机构。 |
张健苗(采购人代表)、李燕青、刘定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成交供应商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www.gzggzy.cn/jtgg/1066003.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如采购文件中明确为“多年采购服务且合同一年一签”的项目,采购额为多年服务期内总预算金额。)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1 |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 1.500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96.00% | 96.00% | 1 | 1 | |||
|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97.00% | 97.00% | 2 | 2 | |||
| 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100.00% | 100.00% | 3 | 3 |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2886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
地 址: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4号
联系方式:020-83166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020-62305711、 020-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庆志、桑林
电 话:020-62305711、 020-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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