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交投新型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龙门采石场建筑用安山岩矿钻探工程(储量核实)采购选聘项目询比采购公告[ZBCG]

   2026-04-29 公开招标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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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五大连池市交投新型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龙门采石场建筑用安山岩矿钻探工程(储量核实)采购选聘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五大连池市交投新型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2.1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604-0543

2.2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交投新型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龙门采石场建筑用安山岩矿钻探工程(储量核实)采购选聘项目

2.3项目概况:五大连池市交投新型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矿山面积:141086.5平方米,储量2157423.9立方米,开采深度352至380米标高,开采矿种:建筑用安山岩,生产规模:30万立方米/年,成交人应采用地质测里、钻探等工作手段,开展建筑用安山岩矿调查工作,查明现有矿体分布范围、形态、产状和矿石质里变化情况,估算出工作区内建筑用安山岩石料资源里,对矿区进行系统地质测量,并布设钻孔进行验证。重点是控制矿体边界、查明覆盖层(风化层)厚度、揭露矿体内部夹石分布情况,为精准计算“剥采比”提供一手数据为下一步开发利用提供资料。及时响应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合规性问题;跟踪审批进度,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协调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2.4采购内容:

2.4.1服务内容: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本项目要求,采用地质测量、钻探、样品采集与化验、资料整理分析等工作手段,开展建筑用安山岩矿全面调查工作;重点查明现有矿体的分布范围、形态、产状及矿石质量变化规律,精准估算工作区内建筑用安山岩石料资源量(含控制资源量、预测资源量);同步完成相关地质图件编制、数据整理、报告撰写等工作,最终提交符合规范要求且通过评审的储量核实报告及全部相关成果资料,满足采购人矿区开发利用及相关部门备案、审批需求。

2.4.2工作量说明

地质勘查工作流程:(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实施);(2)矿区地形图测量(符合相关测量规范,精度满足储量核实要求);(3)现场钻探施工(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钻探规范执行,确保钻孔质量);(4)野外验收(按照《固体矿产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规程》要求,完成野外工作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5)室内资料整理(含数据汇总、图件编制、样品化验结果分析等);(6)报告编制、提交评审及专家签字(确保报告合规、数据真实,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并完成签字确认)。

2.4.3具体工作量详见附件:《五大连池市龙门采石场项目工作量和土地利用现状图》,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附件所示工作量、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完成全部工作,不得擅自缩减、变更工作量;若确需调整,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4.4样品化验要求:报告中需包含建筑用碎石核心指标化验结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相关标准)、抗压强度、压碎值、有害成分(如硫化物、氯化物等)、坚固性等,化验工作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化验报告需真实有效、加盖检测机构公章,作为储量核实报告的附件。

2.4.5成果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完整的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实施方案及审核意见;

(2)地形图、地质图、钻孔柱状图等相关图件;

(3)钻探原始记录、样品采集记录、化验报告;

(4)野外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5)储量核实报告(正本、副本各若干份,具体数量由采购人指定)及电子版资料;

(6)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字确认文件;

(7)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原始资料、成果资料。所有成果资料需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确保真实、完整、合规,可用于矿区开发利用备案及审批。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01标段。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01标段。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全部钻探施工工作;钻探施工完成后10日内,必须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并签字确认的储量核实报告及全部成果资料,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2.7询比最高限价:12.96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玖仟陆佰元整)

2.8预算金额:12.96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玖仟陆佰元整)

2.9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10服务地点:五大连池市交投新型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11付款方式:已实际签订方式为准。

2.12质量要求:本项目服务质量必须严格符合《固体矿产勘查钻孔质量要求》(DZ/T 0486-2024,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矿产地质勘察规范 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20)及《固体矿产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规程》等国家、行业相关钻探、地质勘查标准及规范;同时满足采购人对项目成果的具体要求,出具的报告及相关材料需真实、有效、合规,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核查,确保可用于矿区开发利用备案、审批等相关工作。若成果资料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需无偿整改直至符合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延长服务期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工程、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职称证书;至少配备2名专职技术人员,需具备地质勘查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无不良从业记录。

供应商需提交《项目负责人任职承诺函》和《参与项目人员任职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所有参与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不良从业记录,自愿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内(2023年4月1日至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类似建筑用固体矿产钻探、储量核实相关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成果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无重大质量事故、违约记录。

3.4设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钻探、测量、采样等设备,且设备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能够满足项目施工及质量要求。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响应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6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之一: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不得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9)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https://zc.hljsjtjt.com)中,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

(10)违反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07日00时0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0451-88330005(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①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7日13时30分。

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0451-88330005;QQ:2315459505)。

9.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大连池市交投新型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迎宾路12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10468611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145056258

10.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场投资部

电话:1834653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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