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石斛鲜切花种植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O)公开招标公告[ZBCG]

   2026-05-11 公开招标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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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石斛鲜切花种植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O)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石斛鲜切花种植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O)edf7d389-1d82-4e32-b5b2-c29fb6ad9c18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edf7d389-1d82-4e32-b5b2-c29fb6ad9c18
建设规模:在龙山镇横山村投入800万元实施石斛鲜切花种植基地设施建设。建设内容:1.新建分区催花温室大棚3500平方米,配套安装水肥一体化、温控系统、内外双层遮阳系统,加装电动卷膜机,铺设供电线路,修建供水水池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2.新建观赏石斛切花种植大棚10000平方米,配套安装水肥一体化、供水水池、遮阳系统、全顶通风系统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3.新建钢架结构业务房200平方米、钢结构鲜切花冷库200平方米及其相关附属工程;4.新建标准化石斛储存、扩繁实验大棚3040平方米,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温控系统、轨道运输系统、内外遮阳系统;5.实施场地硬化2500平方米、挡墙支砌1500立方米。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横山村集体所有,支持发展石斛鲜切花及石斛产业,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租赁方式产生收益,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主要用于常态化帮扶下支持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预计惠及农户238户1163人,其中防贫对象和接续帮扶人口46户182人。edf7d389-1d82-4e32-b5b2-c29fb6ad9c18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5-11 17: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监督部门:龙陵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875-612164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经办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1376906144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赛先生
办公电话:0875-6127885移动电话:1502503768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500202600100001001
标段名称:2026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石斛鲜切花种植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O)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5-1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6-01 08:30
开标地点:龙陵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8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在龙山镇横山村投入800万元实施石斛鲜切花种植基地设施建设。建设内容:1.新建分区催花温室大棚3500平方米,配套安装水肥一体化、温控系统、内外双层遮阳系统,加装电动卷膜机,铺设供电线路,修建供水水池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2.新建观赏石斛切花种植大棚10000平方米,配套安装水肥一体化、供水水池、遮阳系统、全顶通风系统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3.新建钢架结构业务房200平方米、钢结构鲜切花冷库200平方米及其相关附属工程;4.新建标准化石斛储存、扩繁实验大棚3040平方米,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温控系统、轨道运输系统、内外遮阳系统;5.实施场地硬化2500平方米、挡墙支砌1500立方米。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横山村集体所有,支持发展石斛鲜切花及石斛产业,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租赁方式产生收益,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主要用于常态化帮扶下支持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预计惠及农户238户1163人,其中防贫对象和接续帮扶人口46户182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3家(含3家),联合体须由施工企业牵头,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证明文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证明,且须承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招标人允许外不作任何更换,投标人自行承诺。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附承诺书),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证明。 说明:①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②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6-05-11 11:02:39
2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2026-05-11 1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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