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高新区留印路(汉武大道-卫青路)提升改造工程[ZBCG]

   2026-05-12 公开招标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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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高新区留印路(汉武大道-卫青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高新行审发[2026]3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30.00%、自筹资金7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咸阳高新区,西起汉武大道,东至卫青路;

2.2 工程规模: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重铺车行道及人行道路面结构、路缘石更换、树池更换、交通标志补全、标线重新施划、疏通并清掏排水管道、新建雨水支管、更换排水检查井井盖、更换路灯、敷设电力通信排管等工程,道路改造长度424.866m,施工长度380.078m,道路红线宽度30米,实施宽度24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投资总额:114297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5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咸阳高新区留印路(汉武大道-卫青路)提升改造工程;标段编号: E6104003516du8yzoaqy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重铺车行道及人行道路面结构、路缘石更换、树池更换、交通标志补全、标线重新施划、疏通并清掏排水管道、新建雨水支管、更换排水检查井井盖、更换路灯、敷设电力通信排管等工程,道路改造长度424.866m,施工长度380.078m,道路红线宽度30米,实施宽度24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咸阳高新区留印路(汉武大道-卫青路)提升改造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近三年有类似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 标段名称:咸阳高新区留印路(汉武大道-卫青路)提升改造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6-05-12 00:00起至2026-05-19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标段名称:咸阳高新区留印路(汉武大道-卫青路)提升改造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ntba.com/website/index.aspx)并同步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咸阳市)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8.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8.3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8.4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8.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8.6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 60 分钟开始签到),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7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8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正康(陕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高科三路创业大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15号城建大厦4楼401室
联系人:张旭联系人:刘书豪
电话:029-32003538电话:18590729592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监管部门: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部门电话:029-320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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