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高新区咸兴大道(咸平路—汉仓路东)道路两侧环境提升工程已由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高新行审发[2026]5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50.00%、自筹资金5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咸阳高新区,西起汉仓路东,东至咸平路。;
2.2 工程规模:设计长度约1.3km,设计面积约4.1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124现状公园改造、124新增体育运动口袋公园、咸兴大道起点公园、高新酒店-陕广家属院现状围墙改造、好佰年商城人行道绿化隔离、沿街建筑墙面改造,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投资总额:153019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3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咸阳高新区咸兴大道(咸平路—汉仓路东)道路两侧环境提升工程;标段编号: E61040035161sqx14mex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咸阳高新区咸兴大道(咸平路—汉仓路东)道路两侧环境提升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无】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咸阳高新区咸兴大道(咸平路—汉仓路东)道路两侧环境提升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6-05-13 00:00起至2026-05-20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标段名称:咸阳高新区咸兴大道(咸平路—汉仓路东)道路两侧环境提升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 12家。8.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8.3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8.4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8.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8.6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开始签到),否则将无法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7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8 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立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高科三路创业大厦 | 地址: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2208室 |
| 联系人: | 张旭 | 联系人: | 王妍琛 |
| 电话: | 029-32003538 | 电话: | 17762107788 |
| 邮编: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管部门: |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管部门电话: | 029-320035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