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十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对观湖路(109国道-宁丰街)、永平路(109国道一宁丰街)、永红路(109国道-宁丰街)等共计9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包括新建雨水管道、新建雨水调蓄池、改造排涝泵站、污水管道清淤修复、新增物联感知检测设备以及配套路面恢复等。
2.2建设内容为:
(一)雨水管道:主要新建雨水主管14589m,雨水预留管1528m,新建雨水检查井455座,配套路面恢复236892m²等。
(二)污水管道:主要清淤修复改造污水管道6810m,其中拆除改造污水管道3260m, 配套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10座、路面恢复19820m²等。
(三)雨水调节池:新建雨水调蓄池1座,在池顶新建变配电室1座,改造污水泵站1座,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等。
(四)物联感知监测及其他:新增水质自助监测设备5套、管网及排口流量监测设备10套、内污水位监测设备5套、雨量监测设备1套,污水管道修复及检查井盖更换3550m等。
2.3建设地点:永宁县城区。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438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施工。
2.6标段划分:施工共划分为十个标段。
其中:
永宁县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十标段:雨水调节池-设备、电气,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3日13:30起至2026年05月20日23:59,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要求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变更、澄清、补充等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0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801144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6号
项目负责人:谢峰
联系人:朱晓峰
电话:1399510286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联系人:黄红霞(项目负责人)、张楠、毛利、王莹莹、鲁雪冰
电话:0951-6150811、13723318644、18109596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