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解放河景观带及清溪河一号支流综合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5-14 公开招标80

2026年度解放河景观带及清溪河一号支流综合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6033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解放河景观带及清溪河一号支流综合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新世纪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鸿越大道旁希达小区后侧写字楼三楼

成交金额:1534014.03元

评审报价:1534014.03元

评审总得分:84.1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
12026年度解放河景观带及清溪河一号支流综合管理项目解放河景观带(阳德路-谢村泵站、龙川路客运站以南)面积约25公顷,清溪河一号支流(龟灵路-日新路、兴业路-宝城路、薰化路-滨湖路)面积约5公顷。总管理面积约30公顷。采购主要内容为:公园安全管理、卫生保洁、水面保洁(仅打捞漂浮物)、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园花草树木的整形修剪、施肥、浇水、积尘冲洗、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灾害性天气应对(防火、抗旱、防台风、抗雪灾等)、绿地看管等。

1、人员配置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其中持有园林类(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城市园林等)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花卉、园艺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证书,园林绿化工、花卉工相关证书彩色复印件。注:园林类(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城市园林等)专业职称证书指职称证书专业名称中须含 “绿化”、“园林”中的任一字样。

一年(进场之日起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至2027年7月11

日,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22026年度解放河景观带及清溪河一号支流综合管理项目解放河景观带(阳德路-谢村泵站、龙川路客运站以南)面积约25公顷,清溪河一号支流(龟灵路-日新路、兴业路-宝城路、薰化路-滨湖路)面积约5公顷。总管理面积约30公顷。2、★养护管理最低设施设备配置:(1)垃圾清运车2辆、冲洗设备1台、打捞船2艘、油锯2把、绿蓠机5台,水泵3台、草坪割草机3台,高枝剪6把,以上配备须附发票(发票抬头须为供应商名称或提供租赁合同)(2)雨雪恶劣天气:供应商应根据实际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及物资,如铲车、防滑垫、平口锹、长竹杆等。各供应商需在标书内承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配备必要仓库及管理用房、配备农用无人机(自有或租赁均可);遇干旱等极端天气,现场洒水车不得低于3辆。(3)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绿化养护作业需求,配备足量的绿篱机、割灌机、高压喷药机(最小射程需≥30米)、大树扶正器、修边机、打孔机、高杆油锯、吹风机或风力灭火机、粉碎机、深根施肥机等设备(4)成交供应商在雨雪恶劣天气,应根据实际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机械及物资,如平口锹、长竹竿等。(5)成交后日常养护工作中所需的安全锥、施工警示牌等辅助设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配置或要求额外增加费用。(6)严禁车辆超载、货车载人等违反交通法规情况。(7)成交供应商履约过程中自行配备交通工具用于本项目服务。一年(进场之日起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至2027年7月11

日,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32026年度解放河景观带及清溪河一号支流综合管理项目解放河景观带(阳德路-谢村泵站、龙川路客运站以南)面积约25公顷,清溪河一号支流(龟灵路-日新路、兴业路-宝城路、薰化路-滨湖路)面积约5公顷。总管理面积约30公顷。3、综合管理要求:①铁艺品、钢结构、木结构要每年开展一次防腐出新,其中,铁艺品、钢结构必须全面除锈,并涂刷防锈漆和本色漆;木结构必须涂刷防腐漆和本色漆,对开裂的木结构,必须进行修复平整后,方可涂刷。②公园保洁:a.全天候保洁,保洁工作定员定岗,地面无明显垃圾,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b.水面有专人清捞,无漂浮垃圾;c.公厕有专人保洁,有水冲,打扫及时,无异臭积垢,灯、厕具及残疾人设施完好;要及时维修、更换公厕内损坏的便池冲水阀(感应器)、马桶盖、水龙头等; 放置檀香、卫生球等保证无异味。d.垃圾容器外表干净整洁,无破损,垃圾袋装率100%。e.保洁工具放置合理。f.做好病媒防治工作。③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及灯具管线的看护。进场后对所有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排查;每天对所有电器进行巡查,确保安全运行;对监控、音响等进行维护,保证其在使用寿命内的正常运行。④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管理,无设摊摆卖,无拴挂晾晒,水面无垂钓,宠物需牵绳入园,禁止机动车、电动车入园(残疾人轮椅、儿童车除外),及时劝导和制止随意践踏绿地和其他破坏绿化的行为;游园秩序井然。⑤根据园内实际情况设置警示或提示标识等;需根据行人踩踏地被情况,设置汀步;园路积水处需自行切排水边沟。一年(进场之日起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至2027年7月11

日,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42026年度解放河景观带及清溪河一号支流综合管理项目解放河景观带(阳德路-谢村泵站、龙川路客运站以南)面积约25公顷,清溪河一号支流(龟灵路-日新路、兴业路-宝城路、薰化路-滨湖路)面积约5公顷。总管理面积约30公顷。4、绿化养护要求:①乔木绿化存量达到98%以上(因台风等不可抗力损毁以及按采购人要求疏伐、移植等原因减少的除外,但供应商应及时将减少的树木报采购人核销)。②苗木整理及补植。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乙方根据甲方安排进行整理、补植、更换。苗木整理:色块、地被等苗木的整理须采取成片起挖合并后,再按照 “满栽密植、到边到脚”的要求成片栽植,栽植后应与原有高度一致。苗木补植:所有补植的乔木应为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树形优美、冠形丰满、无病虫害的精品苗,栽前整形修剪仅限于内膛枝、丛生枝、徒长枝等,不得破坏原有树形,直径2cm以上的修剪口应作防腐处理;补植的色块类灌木用材必须为毛球,并尽可能的使用容器苗提高成活率,不得使用一年生小苗;球类灌木应冠形饱满匀称,无偏冠、脱脚现象;色块类灌木及地被应满栽密植、到边到角,栽植后郁闭度达到95%以上。苗木栽植后,应加强养护管理措施,确保植物成活;乙方每年须对草坪进行追播。③施肥。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具体为每年春季3-4月施一次复合肥、秋冬季11-12月施一次有机肥。对新栽植、长势弱、冠幅小的乔木,采取点埋法重点施肥;对长势差、郁闭度低的整形灌木与地被植物,采取重点撒施。同时利用雨季采取薄肥勤施方式进行追肥,增加土壤肥力,促进苗木生长。

④修剪整形。进场一年内必须对乔木进行全面抹芽、修剪,乔木定干以下的枝芽在尚未木质化之前应全部摘除,定干以上的无用芽也应摘除,修剪内容为萌蘖枝、下垂枝、内膛枝、徒长枝、枯死枝和丛生枝等,逐年提高乔木最低分支点,保持合理的枝下高;对开花乔灌木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保留树木自然形状,通过修剪达到来年花大、色艳、冠型优美的景观效果;色块苗、球类等适时修剪,必须形成界面和勾缝,保持轮廓整齐、线条流畅、外形饱满。乔木、大灌木每年修剪内膛枝、下垂枝、平行枝等不少于2次,修剪创面大于20cm2,必须进行防腐处理;绿篱、种植块及整形灌木(球类等)适时修剪(针叶类萌条不超过5cm,阔叶类萌条不超过10cm),表面无修剪残留物;及时修剪遮挡标识标牌、架空线、监控以及有碍房屋、亭、廊等建(构)筑物安全的树枝;草坪应适时修剪,要求高矮一致,留茬高度为5㎝左右,成坪高度不超过10㎝;草坪空秃大于0.25㎡时应及时补植。⑤开盘切边沟。有开盘条件的乔木、花灌木每年开盘松土不少于1次,盘面应平整、线条圆滑;整形灌木与地被、草坪间应切边处理,切沟界限分明,线条流畅,深浅一致,清除侵入整形灌木的地表草。⑥病虫害防治。根据植物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做好病虫害预防工作。对于已发生的病虫害,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的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及时治理。⑦藤本及攀援植物养护。经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新栽藤本植物除外);每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蔓分布均匀、厚度相等,并依不同类型及生长状况及时牵引;应适时松土、施肥,及时清除基部附近的杂草、其他藤蔓植物,做好病虫害防治。⑧水生植物养护。及时修剪、清理枯萎枝叶,清除杂草;保持植物密度适宜,通风透光,景观良好;沉水植物在影响景观时应及时清理、浮头时及时割除。⑨移植。管养范围内因市政建设、行政审批、景观调整等需要的苗木移植相关任务由乙方负责具体实施,移植工程量以甲方现场签证确认的清单为准,费用经甲方审核确定后,另行支付。移植季节应优先选择适宜植物生长的季节(如春季或秋季),特殊情况下需采取专项保护措施。土球规格应符合行业标准(如乔木土球直径≥胸径的8-10倍,灌木土球直径≥冠幅的1/3)。修剪合理,保留主干及主要分枝,剪除病虫枝、弱枝,减少蒸腾作用。起挖、运输、栽植过程需规范操作,避免土球散裂或根系损伤。栽植位置应符合招标人要求,土壤应进行改良(如换填种植土、施加有机肥等)。栽植后应及时支撑固定,浇透定根水,并采取遮荫、保湿等措施。移植后按甲方要求加强养护。

一年(进场之日起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至2027年7月11

日,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52026年度解放河景观带及清溪河一号支流综合管理项目解放河景观带(阳德路-谢村泵站、龙川路客运站以南)面积约25公顷,清溪河一号支流(龟灵路-日新路、兴业路-宝城路、薰化路-滨湖路)面积约5公顷。总管理面积约30公顷。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199.92万元,本项目响应报价按每年服务费进行报价。所有供应商管理费用响应报价采用总价包干,响应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本次清单范围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管理费、水电费、各类风险费、各类措施费、各类养护费(确保苗木成活),规费、利润、税金等完成范围内所有工作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变化,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将不予调整。★2、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要求:

注:上表已按一般纳税人进行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请自行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政策性费用测算。

★3、成交金额(不含不可预见费)的10%作为该项目景观提升费用,发包人根据《2018版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及现场情况确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所有供应商须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该项目景观提升费用。景观提升费用结算金额:(成交金额-不可预见费)÷(控制价-不可预见费)×全费用综合单价。费用据实结算,以最终审核后的价格为准,如未发生景观提升则不支付景观提升费用。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景观提升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或采购人下达任务单方可实施。

一年(进场之日起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至2027年7月11

日,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杜玉泉、史念湘、郑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20527.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2833023、0563-3032652。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0563-2833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联系方式:0563-3032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张工

电 话:0563-2833023、0563-3032652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

磋商文件.pdf主要标的信息.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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