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师学院教育强国工程实训用房(G-3、G-4、G-5)建设项目-边坡挡土墙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技师学院教育强国工程实训用房(G-3、G-4、G-5)建设项目-边坡挡土墙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2078dba-ccaf-4852-ae77-e1eadbbb684f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22078dba-ccaf-4852-ae77-e1eadbbb684f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投资约1231万元(含税)22078dba-ccaf-4852-ae77-e1eadbbb684f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5-14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71-64320979 |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22043119;在线服务QQ:400961899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22043119;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云南技师学院 | 经办人: | 张雪娇 |
| 办公电话: | 13629626304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孜依拉提·沙尔山巴依 |
| 办公电话: | 0871-68603290 | 移动电话: | 16699394154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000202600152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技师学院教育强国工程实训用房(G-3、G-4、G-5)建设项目-边坡挡土墙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5-21 17: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04 09:00 |
| 开标地点: | 二楼网上开标室7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3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云南技师学院教育强国工程实训用房(G-3、G-4、G-5)建设项目-边坡挡土墙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及弃土倒运、挡墙、基层处理、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围挡等。 (1)岩土勘察范围:按照规范要求完成项目岩土勘察及协调工作,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及相关后续服务等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岩土工程设计: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要求,现场踏勘,收集分析已有资料,调查周边建筑物及地下管线情况,按照限额编制岩土设计文件,绘制施工图,提出试验、检测和监测方案,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3)施工范围:根据已通过的岩土工程设计图纸及文件完成本项目场地平整及弃土倒运、挡墙、基层处理、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围挡等施工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投标活动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义进行,即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义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
| 资质要求: |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并且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1)、(2)所述的资质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注册证书;或者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证明。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项目管理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注册证书;或者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证明。 (2)勘察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注册证书,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注册证书,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证明;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与勘察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5)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证明。 (6)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设计负责人须为勘察单位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均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 (7)其他人员配备详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者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注:第3.2、3.3、3.4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查询)。 3.5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低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4.其他要求: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投标活动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义进行,即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义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2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6-04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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