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预选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行审投[20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预选招标(标段)进行公开预选招标,确定预中标候选人。该项目地点分散、涉及民生,欢迎熟悉本地情况、协调能力强、善于解决问题、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经验丰富、勇于担当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1.2标段名称: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预选招标
2.1.3建设地点:主要分布于路南街道、新东街道、新海街道、新南街道、新浦街道、幸福路街道、海州街道、浦西街道共74个老旧小区,具体明细如下:
| 序号 | 所在街道 及社区 | 小区名称 | 楼栋数 (栋) | 房屋性质 |
| 1 | 路南街道公园社区 | 南极北路片区 | 7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2 | 路南街道向阳社区 | 大庆东路99 | 1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3 | 路南街道延东社区 | 新浦区宿舍楼 | 2 | 商品房 |
| 4 | 路南街道延东社区 | 朝阳中路片区 | 5 | 商品房 |
| 5 | 路南街道延东社区 | 马庄巷 | 1 | 商品房 |
| 6 | 路南街道延东社区 | 化工局宿舍 | 4 | 商品房 |
| 7 | 路南街道延东社区 | 远方公寓 | 3 | 商品房 |
| 8 | 路南街道葵花社区 | 大庆东路128、128-1 | 2 | 商品房 |
| 9 | 路南街道向阳社区 | 华润公寓 | 3 | 商品房 |
| 10 | 路南街道公园社区 | 康泰北路南片区 | 3 | 商品房 |
| 11 | 路南街道盐河社区 | 运河路 | 1 | 1961—1970年 |
| 12 | 路南街道朝阳社区 | 皇嘉花园城 | 3 | 普通商品房 |
| 13 | 新东街道广场社区 | 京隆小区 | 2 | 商品房 |
| 14 | 新东街道广场社区 | 盐业设计院 | 2 | 商品房 |
| 15 | 新东街道广场社区 | 日报社宿舍 | 1 | 商品房 |
| 16 | 新东街道广场社区 | 气象小区 | 3 | 商品房 |
| 17 | 新东街道艺北社区 | 盐业分公司宿舍 | 2 | 房改房 |
| 18 | 新东街道艺北社区 | 海连东路41-1号 | 1 | 商品房 |
| 19 | 新东街道东风社区 | 农垦小区 | 3 | 商品房 |
| 20 | 新东街道龙尾社区 | 云华路15号 | 1 | 商品房 |
| 21 | 新东街道龙尾社区 | 云华路17/19号 | 2 | 商品房 |
| 22 | 新东街道巨龙社区 | 卫校宿舍 | 3 | 商品房 |
| 23 | 新东街道巨龙社区 | 电大宿舍西巷 | 1 | 普通商品房 |
| 24 | 新东街道巨龙社区 | 药检局宿舍 | 1 | 普通商品房 |
| 25 | 新东街道振东社区 | 交通局宿舍 | 4 | 普通商品房 |
| 26 | 新东街道振东社区 | 兴业楼、开发楼、部队小楼组团 | 3 | 普通商品房 |
| 27 | 新东街道新城社区 | 邮电宿舍小区 | 1 | 普通商品房 |
| 28 | 新东街道新城社区 | 安全局宿舍小区 | 3 | 普通商品房 |
| 29 | 新海街道新潮社区 | 惠苑公寓 | 2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30 | 新海街道新潮社区 | 办事处宿舍 | 1 | 房改房 |
| 31 | 新海街道新潮社区 | 卫生局宿舍 | 1 | 房改房 |
| 32 | 新海街道新潮社区 | 教师楼宿舍 | 3 | 房改房 |
| 33 | 新海街道新潮社区 | 明德路7、8号楼 | 2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34 | 新海街道常乐社区 | 教师楼宿舍 | 1 | 房改房 |
| 35 | 新海街道常乐社区 | 东盛综合楼 | 3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36 | 新海街道镇海社区 | 变压器厂宿舍 | 2 | 房改房 |
| 37 | 新海街道镇海社区 | 啤酒厂宿舍 | 2 | 房改房 |
| 38 | 新海街道河西社区 | 烟草小区 | 2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39 | 新海街道河西社区 | 车辆厂小区 | 2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40 | 新海街道河西社区 | 富强路公安小区 | 6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41 | 新海街道富强社区 | 电厂宿舍 | 4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42 | 新南街道延南社区 | 金川公寓 | 1 | 房改房 |
| 43 | 新南街道延南社区 | 区工商局宿舍25-27 | 2 | 房改房 |
| 44 | 新南街道延南社区 | 文化局宿舍 | 1 | 房改房 |
| 45 | 新南街道云海社区 | 众兴城 | 2 | 商品房 |
| 46 | 新南街道紫云社区 | 75号楼 | 1 | 商品房 |
| 47 | 新南街道紫云社区 | 闸口宿舍 | 2 | 商品房 |
| 48 | 新南街道紫云社区 | 航道处宿舍 | 1 | 商品房 |
| 49 | 新南街道玉龙社区 | 农委宿舍 | 1 | 商品房 |
| 50 | 新浦街道菜市社区 | 商业局宿舍 | 2 | 房改房 |
| 51 | 新浦街道菜市社区 | 蔬菜公司宿舍 | 4 | 房改房 |
| 52 | 新浦街道菜市社区 | 纺织公司宿舍 | 1 | 房改房 |
| 53 | 新浦街道菜市社区 | 惠城公寓 | 1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54 | 新浦街道路北社区 | 民治路101、102号楼 | 2 | 普通商品房 |
| 55 | 新浦街道浦东社区 | 解放东路圩根巷64号 | 2 | 普通商品房 |
| 56 | 幸福路街道幸南社区 | 计经委宿舍 | 1 | 房改房 |
| 57 | 幸福路街道幸南社区 | 光明碳素厂宿舍楼房 | 1 | 房改房 |
| 58 | 幸福路街道幸南社区 | 103、105电讯器材厂宿舍 | 2 | 房改房 |
| 59 | 幸福路街道幸南社区 | 邮电楼 | 1 | 房改房 |
| 60 | 幸福路街道幸南社区 | 君臣楼 | 1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61 | 幸福路街道文化社区 | 光明巷片区 | 4 | 普通商品房 |
| 62 | 海州街道古楼社区 | 小仓巷片区 | 11 | 房改房小区 |
| 63 | 海州街道新建社区 | 关庙巷23化肥厂小区 | 3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64 | 海州街道新建社区 | 关庙巷7号供电局楼 | 1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65 | 海州街道新建社区 | 新建西路17号发酵厂楼 | 1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66 | 海州街道新建社区 | 新生巷1号楼 | 1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67 | 海州街道新建社区 | 孔巷片区(新建西路锦化) | 3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68 | 海州街道新建社区 | 新建西路23号楼(红旗宿舍楼) | 2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69 | 海州街道双龙社区 | 南大街片区 | 3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70 | 海州街道砚池社区 | 西门路片区(税务局宿舍) | 2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71 | 海州街道砚池社区 | 西大街片区 | 2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72 | 海州街道南门社区 | 青龙桥片区 | 5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73 | 浦西街道财苑社区 | 粮食局宿舍组团 | 3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 74 | 浦西街道财苑社区 | 新海中学教师楼(园丁小区) | 3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2.1.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额11500万元。
2.1.5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120天;各标段工期详见各具体项目施工前二次竞标时编制的招标文件。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外墙面、内墙面及天棚面出新,屋面防水翻新,栏杆扶手、雨落水管改造出新,增设空调外挂机遮罩,太阳能管道整理美化,楼道灯改造,室外路面、管网改造,增设检查井、化粪池等内容,各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各具体项目施工前二次竞标时编制的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本次招标采用预选招标方式,通过预选招标确定20个预中标候选人。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20家时,将选择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接受其报名,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5.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5.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5.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0月-2022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5.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5.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5.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4日至2022年04月29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22年04月24日至2022年04月29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5. 投标截止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2年05月16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6.1、企业营业执照;
6.2、企业资质证书;
6.3、安全生产许可证;
6.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7、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
6.8、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议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议法)
| 评审因素 | 条款内容 | ||
| 分值构成 (总分45分) | |||
| 序号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
| 1 | 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0—9分) | 体系完整、措施得力得6-9分,一般得3-6分,不完整、不得力得1-3分,没列此项得0分。 | |
| 2 | 安全保障体系及措施(0—9分) | 体系完整、措施得力得6-9分,一般得3-6分,不完整、不得力得1-3分,没列此项得0分。 | |
| 3 | 企业业绩(0—8分) | 自2018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承担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个项目得4分;5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个项目得2分;没有得0分。本项累计最高得8分。 | |
| 4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6分) | 自2018年01月01(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承担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个项目得3分;5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个项目得2分;没有得0分。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 | |
| 注:1、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提供的业绩材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及竣(交)工验收证明书)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3、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4、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 5、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
| 5 | 项目部成员配备 (0—4分) | 项目部成员配备: 1、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足要求得1分; 2、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满足要求得3分,每少一人扣1分。 注: (1)施工员须具备建筑工程类施工员证书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类质量员证书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禁止一人身兼多职。 (3)项目部成员须提供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项目部成员的相关证书、社保缴纳证明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
| 6 | 投标文件综合响应情况(0—2分) |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 |
| 7 | 资信证明(0—1分) | AAA级及以上或银行证明资金状况良好得1分,AA级得0.5分,A级得0.3分,无证明得0分。 注: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须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 8 | 项目负责人答辩(0—6分) | 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酌情评分: 1、回答问题准确,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得5-6分);回答问题基本准确,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准确(得3-5分); 回答问题一般(得0-3分); 项目负责人不进行答辩得0分。 2、项目负责人答辩方式:采用腾讯会议视频模式(答辩前请各项目负责人下载“腾讯会议”APP,至答辩前20分钟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将会议号编码告知各项目负责人,届时答辩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项目负责人不参与答辩,将视答辩为0分。)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亚朵酒店六楼东侧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68484344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4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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