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昭宗片区城中村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ZBCG]

   2026-05-21 公开招标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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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昭宗片区城中村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五华区昭宗片区城中村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服务161724f0-9c2e-476d-a1b8-954a5c4eab42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161724f0-9c2e-476d-a1b8-954a5c4eab4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昭宗片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新建DN100-300给水管2590米、DN100-1000排水管道7760米、DN150电力管道2233米、DN100-250燃气管2590米、DN110通信管道2451米,路面恢复2467米及其它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范围外新建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DN100-300给水管678米、DN100-1000排水管道1939米、DN150电力管道630米、DN100-200燃气管678米、DN110通信管道632米,路面恢复646米及其它配套基础设施。招标规模约104.17万元。161724f0-9c2e-476d-a1b8-954a5c4eab4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5-21 17: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昆明市五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1-64153148)
备注:1.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6年04月14日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于2026年05月15日已发布。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k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绿色城市更新改造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田老师
办公电话:0871-631264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贺兴文 李国涛 赵仕焜 尹正国 杨玲英 罗杰 刘丹 申杨阳 陶汝鑫 潘雯
经办人:贺兴文 李国涛 赵仕焜 尹正国 杨玲英 罗杰 刘丹 申杨阳 陶汝鑫 潘雯
办公电话:0871-65093696 18213883241移动电话:1821388324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600424001001
标段名称:五华区昭宗片区城中村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5-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6-11 09:00
开标地点:昆明开标室4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04.1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完成五华区昭宗片区城中村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中10号路、83号路、84号路、86号路、88号路、89号路、89号路附路、昭宗路滇缅大道联络线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并且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备案,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昆明市五华区昭宗片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中对业绩无要求。
其他: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4.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5.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6.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 (2)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注:第(2)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
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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