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子栏镇哈充小组人居环境与饮水安全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奔子栏镇哈充小组人居环境与饮水安全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5e328122-1738-40f3-867e-5bedcfddc0f7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5e328122-1738-40f3-867e-5bedcfddc0f7 | ||
| 建设规模: | 441.1万元(具体金额以拦标价为准)5e328122-1738-40f3-867e-5bedcfddc0f7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德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5-27 08: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德钦县奔子栏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中生 |
| 办公电话: | 1778769238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迪庆瑞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余永英 |
| 经办人: | 余永英、李嘉穆 | ||
| 办公电话: | 19887705698 | 移动电话: | 19887705698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3400202600062001001 |
| 标段名称: | 奔子栏镇哈充小组人居环境与饮水安全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02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7 09:00 |
| 开标地点: | 德钦县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41.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一)、污水处理及污水收集工程:(1)管道工程:新建缠绕管1145.73m,新建户管440m;(2)其他配套工程:配备检查井49座、不锈钢格栅接户井22座;新建隔油池 22 座、1m³回水池 22 座、5m³化粪池 22 座,12m³化粪池 1 座;新建污水收集沟220m;(3)管道开挖及道路恢复工程、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工程;(二)、输水工程:(1)输水管道:新建输水管道5条,总长3931.62m,(2)阀门及构筑物:配套安装闸阀 29个、排泥阀5个、进排气阀1个;新建减压池1座、蓄水池2座。(3)附属工程:配套建设闸阀井、挡土墙,以及排水沟 9m。(三)、照明工程: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改造60处;(四)、道路硬化工程:普通道路硬化2条305米;块石路面硬化8条944 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提供本单位2025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投标人其他要求: 1.1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应信誉承诺。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须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不得以独立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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