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南雄中学高中部分扩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ZBCG]

   2026-06-08 公开招标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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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

代码

2604-440282-04-01-654404
投资项目

名称

南雄市南雄中学高中部分扩建项目
招标项目

名称

南雄市南雄中学高中部分扩建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南雄市南雄中学高中部分扩建项目设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位于南雄市雄州街道雄州大道西65号南雄中学校内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

构成

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招标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

②初步设计(含概算);

③施工图设计;

④绿色建筑设计;

⑤提供方案效果图;

⑥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⑦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⑧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目明细表。

规模:项目建设总投资81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935.06万元。

招标内容新建教学功能楼A栋、B栋,总建筑面积17450平方米,完善装饰装修、绿化、室外给排水、电气照明及标识等附属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期本项目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

限价

本项目设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1524880.00元),设计费报价费率≤2.56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

要求

投标人资格

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投标的可以是合伙企业)。

2.2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2.3 参加投标的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单一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必须具备以下① 或 ②+⑤ 或 ②+⑥ 或 ②+⑦ 或 ③+⑤ 或 ③+⑥ 或 ③+⑦ 或 ④+⑤ 或 ④+⑥ 或 ④+⑦ 设计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注:工程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⑤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⑥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⑦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

3.2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的劳动聘用关系,需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或退休证(附返聘证明)扫描件(由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予以认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提供退休证和返聘证明彩色扫描件。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单位名称:南雄中学,拒绝原因: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2)单位名称:南雄中学,拒绝原因: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原因: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3)单位名称: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拒绝原因: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4)单位名称:韶关市星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拒绝原因: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

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无纸质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6月8日

2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6月30日

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

地点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发布公告

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招标人南雄中学联系

地址

南雄市雄州大道西65号南雄中学内
招标人

联系人

胡方方联系

电话

0751-3876209
招标代理

机构

韶关市星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

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35号良村综合商贸城g栋1号4楼
招标代理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周尘、经办人:龚劲松联系

电话

0751-8998998
招标监督

机构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电话

0751-382384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南雄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星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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