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县公安局(以下简称 “甲方”)就阿坝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DC9151-2026-056)组织的邀请招标工作,本次招标由四川东宸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全程代理,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贵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具体中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标基本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四川中鸿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MA62JD8262
招标代理公司:四川东宸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唐萌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川2512020202112049
二、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为阿坝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维修改造工程,中标时间2026年6月5日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本工程为维修改造工程,包含看守所、拘留所卫生间改造、床位改造更新、生活饮用水系统改造、生活用水设施改造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全过程严格遵循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所有改造施工任务,保障看守所、拘留所各项生活设施、供水系统安全合规、正常稳定使用,满足监管场所日常运行需求。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 925254.59元(大写:玖拾贰万伍仟贰佰伍拾肆元伍角玖分)。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该金额包含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费、材料采购费、设备改造费、人工服务费、运输费、现场清理费、及所有相关配套服务费用,无其他隐藏费用。费用结算方式将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施工服务期限以双方正式签订合同约定工期为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贵公司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国家施工规范及双方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全部维修改造施工任务,全程保障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及施工进度。
五、其他事项
请贵公司于本结果书发出后 30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资料与甲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其他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相关约定,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确。
特此通知。
阿坝县公安局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