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开]

   2026-06-11 公开招标2515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系统内下载(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6-36

2、项目名称: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47,365.28元

最高限价:1547365.28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新财磋商采购-2026-36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1547365.281547365.281547365.2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地点:新郑市龙湖镇境内;

(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郑市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经三路南起祥云路,北至纬一街,道路全长740米(其中新建道路195 米,扩宽道路510米,道路修复及扩宽35米),规划红线宽度10米;纬二街东起经四路,西至经三路,道路全长340米,规划红线宽度10米。

(3)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预算外);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5)采购内容: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行业内相关规定及验收规范标准;

(8)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9)项目属性:政府采购工程

(10)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2026年01月以来任意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4 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shixin ) ” 查 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在评标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投标(响应);

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11日 至 2026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系统内下载(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3.方式:(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home)。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龙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515701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荣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楷林 C座18楼

联系人:郭灵灵

联系方式:0371-61311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灵灵

联系方式:0371-6131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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