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心城区(顺德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6-2026-0039-001-2026-01
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心城区(顺德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6月2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7月7日9时00分
一、答疑内容
问题:根据招标文件P19页10.27.1 其他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职称证书需满足以下要求:①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其中高级或以上职称,应由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或者在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机构)颁发才予认可。 问:这里没有明确此规定前后发证的职称有效性,请问是否应该表述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1.《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 40 号令是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需要明确这个时间前后发证的有效性。2.佛山的招标文件中有职称备案要求的项目都明确表述了此项规定发证时间前后的界定,建议统一。
回答:2019年9月1日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当时国家及地方职称评审管理相关规定的,均继续有效、予以认可,不因《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的实施而失效。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等均无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0楼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 联系人:简工 | 联系人:梁先生、何先生 |
| 联系方式:0757-22317523 | 联系方式:0757-22313232 |
| 2026年6月24日 | 2026年6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