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务用车(第二次)询价公告
| 撰写单位: |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6-06-25 |
| 项目概况 购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1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22-00155 项目名称:购买公务用车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5000 最高限价(元):32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货物全部免费送达采购人所指定的地点并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5日23时59分至2026年07月0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38一号 联系方式:0427-3301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81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299981399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帅 电 话:0427-86500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