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建镇永胜村农产品交易中心及配套设施——巍山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巍山县永建镇永胜等9个村西山街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续建(EPC+O)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永建镇永胜村农产品交易中心及配套设施——巍山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巍山县永建镇永胜等9个村西山街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续建(EPC+O)183c500b-757e-4ea0-95d2-326c26cb7ed0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183c500b-757e-4ea0-95d2-326c26cb7ed0 | ||
| 建设规模: | 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三层框架结构农产品交易房1460平方米;(2)新建3601立方米(-10℃)气调装配式冷库及配套设施1项;(3)新建一体式消防设施及设施配套房1项;(4)新建市场大门及围栏制作安装等;(5)新建室外给排水管网2600米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项;(6)新建电力配套设施1项;(7)实施场地道路硬化及进场道路硬化2300平方米。183c500b-757e-4ea0-95d2-326c26cb7ed0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6-25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2-6350844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永建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熊耀智 |
| 办公电话: | 1398723295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理迪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汪福 |
| 经办人: | 陈玲 | ||
| 办公电话: | 0872-6351649 | 移动电话: | 18787266779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600186001001 |
| 标段名称: | 永建镇永胜村农产品交易中心及配套设施——巍山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巍山县永建镇永胜等9个村西山街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续建(EPC+O)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15 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16 09:00 |
| 开标地点: | 巍山县一号开标厅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5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永建镇永胜村农产品交易中心及配套设施——巍山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巍山县永建镇永胜等9个村西山街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运营服务(EPC+O)工作,具体工作为: 工程承包范围: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及合同约定的运营服务工作。 设计部分包括:完成本项目三层框架结构农产品交易房、气调装配式冷库及配套设施、消防设施及设施配套房、市场大门及围栏制作安装、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给排水管网、电力配套设施、场地道路硬化及进场道路硬化等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完成施工图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符合业主项目使用功能要求。 施工部分包括:完成三层框架结构农产品交易房、气调装配式冷库及配套设施、消防设施及设施配套房、市场大门及围栏制作安装、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给排水管网、电力配套设施、场地道路硬化及进场道路硬化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运营服务部分包括:巍山县永建镇永胜等9个村整个西山街集贸市场(包含本期建设范围及一期已建好的范围)的运营管理。运营租金为30万元/年,实现项目 “建成即运营、运营即见效”,项目建成后,由中标单位运营管理,按照协议约定相关内容进行运营管理,不得作为他用。租赁期限三年。 2.5 建设期及运营期限:建设期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运营期限36个月(从项目验收完成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招标不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安排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运营服务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个(或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需满足)。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服务资格:运营良好的企业;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提供)。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或2023~2025)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财务资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人的书面承诺为准。(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进行查询,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他中标候选人取而代之)。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的书面承诺为准。(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的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他中标候选人取而代之)。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需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可通过社保系统截图或电子凭证提交截图)。项目总负责人可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方的在职人员。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资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可通过社保系统截图或电子凭证提交截图)。 ②具有一个2023至今签订合同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附有设计负责人姓名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资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可通过社保系统截图或电子凭证提交截图)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具有一个2023年至今签订合同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附有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书。 (4)运营服务负责人资格要求: 需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资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可通过社保系统截图或电子凭证提交截图)。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水排水专业、电气专业等,建筑专业负责人需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需为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拟投入的施工管理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8 其他要求: (1)拟派人员到位承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并附相应承诺。 |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2023年至今具有一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房建专业);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施工业绩:2023年至今具有一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房建专业);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公司成立未满3年的,提交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业绩即可(即业绩不作强制要求)。 |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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