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八十三中学外语听说教室设备询价公告 | 有效期: | 2022-11-22 至 2022-11-25 | ||||||||||||||||||||||||||||||||||||||||||||||||||||||||||||||||||||||||||||||||||||||||||||||||||||||||||||||||||||||||||||||||||
撰写单位: |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撰写人: | 杨丽 | ||||||||||||||||||||||||||||||||||||||||||||||||||||||||||||||||||||||||||||||||||||||||||||||||||||||||||||||||||||||||||||||||||
(八十三中学外语听说教室设备)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八十三中学外语听说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357 项目名称:八十三中学外语听说教室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0,000.00 最高限价(元):8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人应对招标货物提出详细的数量、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沈阳市第八十三中学,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4)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需执行国家最新相关产品标准,可靠性检验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值不低于80万小时。 (6)备品备件:整机全部部件包括鼠标、键盘、3年保换原厂服务,屏幕原厂商3年更换服务 (7)安装调试:交付时安装调试完毕。 (8)技术服务及培训:无 (9)验收标准及方法:需中标品牌厂商本地销售代表现场配合验收,不符合标准无理由退货。 (10)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3年质保服务,7*24小时专业技术支持,第2个工作日上门服务,原厂商7×24专线服务;整机全部部件包括鼠标、键盘、3年保换原厂服务,屏幕原厂商3年更换服务,提供原厂商可查询服务电话。整机全部部件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0时55分至2022年11月2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请持有效的核酸检测)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影响,请持有效的核酸检测,建议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八十三中学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常州路40号 联系方式:024-89625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024-89613001 邮箱地址:27193554@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非保证金账户) 账号:0336210102000666667(非保证金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 电 话:024-89613001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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