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宝丰县闹店镇粮食烘干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6-281
2、项目名称:2026年宝丰县闹店镇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930,000.00元
最高限价:93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E4104000002D00322001001 | 2026年宝丰县闹店镇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包) | 930000 | 930000 | 是 | 93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宝丰县闹店镇寺坡村、刘集村、肖营村,粮食烘干塔3台,每台120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采购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交货期:15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5.6质保期:一年
5.7交货(服务)标准:现场查验供货数量与中标数量一致,符合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电子证照。
3.2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13日 至 2026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s://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s://www.bfggzy.com:8314/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投标新工具箱(V6.9.0)的通知”,自2025年9月22日起所有入场的项目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V6.9.0);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5、监督部门:宝丰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651559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与为民路交汇处西50米路南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237523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筑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兴路锐步商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9233755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9233755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