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力装备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ZBCG]

   2026-07-13 公开招标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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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力装备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力装备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d633c1b3-cbd6-4412-ac08-2934992f1592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d633c1b3-cbd6-4412-ac08-2934992f159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电力装备领域教学实训用房及场所、地下车库(含人防地下室)及附属室外工程。拟建4栋实训楼,总建筑面积3381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6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25平方米d633c1b3-cbd6-4412-ac08-2934992f159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7-13 17: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871-64320979)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3日17时00分至2026年7月20日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3.其他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22043119;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经办人:沈老师
办公电话:0871-6607753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涛、朱玺元、余灏楠、张博皓、李杰、仇永胜
经办人:王涛、朱玺元、余灏楠、张博皓、李杰、仇永胜
办公电话:0871-63819068移动电话:1509665163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000202600243001001
标段名称: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力装备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7-20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8-03 09:00
开标地点:二楼网上开标室8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9864.1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主要对拟建设场地的地基基础、岩土参数、地下水情况、不良地质作用等进行勘察和评价。通过分析勘探、测试数据,进行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地震效应评价(含液化判别)、地基基础评价(天然地基、桩基、地基处理、深基坑、高边坡等),查明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根据工程要求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和项目建设所需的勘察报告,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查等工作,全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勘察须完全满足本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要求,包含钻孔、取样、试验、测试、监测、地质编录、技术成果报告及图纸、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编制等工作,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及相关后续服务等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图设计: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本项目严格执行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BIM信息模型)、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各专项审查、竣工图编制服务及跟踪协调工作;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BIM成果)制作,配合完成项目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阶段各专项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行政审批及技术审查(如基坑支护设计、高低压供配电设计、排水(污)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专项设计服务);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工程图纸设计、设计变更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设计遗留问题、施工期间提供现场配合服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后续跟踪服务;招标人委托的其它设计相关工作。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经招标人确认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包含弃土费用)、基坑支护、地基处理、桩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道路、管网、景观绿化、供水工程、污水雨水工程、供用电工程、安防智能化系统、消防工程、市政配套设施、污水处理、人防等,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用地范围内、外的专项工程,如地基处理(降水措施、换填土等),水、电、消防等系统工程与学校现有系统充分连接、合并等,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包费用当中;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以及项目配套设施相关手续办理;负责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工程保修工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完成其他为配合项目实施发生的专项工作,包括工程保险、场地准备、管线迁改及加固、联合试运转、先进技术引进、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 (4)设备(材料)采购部分: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施及机电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等相关工作。 (5)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收集资料,代表学校向相关政府部门报件,并做好审批过程中的协调解释工作;办理完成的证件(书)移交学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注册、消防设计审查、校园外水电接驳、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档案归档等服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南院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含),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未注明派出单位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 5.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工,并按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工核定资质标准;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 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1)(2)(3)项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即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提供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4)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2.勘察负责人:(1)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提供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即由具备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派出)】 3.设计负责人:(1)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提供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即由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派出)】 4.施工项目负责人:(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提供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4)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即由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派出)】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均不能兼任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
其他: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 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1)(2)(3)项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即可】 3.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提供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4)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3.2勘察负责人:(1)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提供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即由具备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派出)】 3.3设计负责人:(1)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提供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即由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派出)】 3.4施工项目负责人:(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提供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4)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即由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派出)】 3.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均不能兼任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6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1)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提供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即由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派出)】 3.7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按照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配备,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针对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承诺),同时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单位内部财务报表。注: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须提供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单位内部财务报表即可,不对备案赋码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信誉要求: 5.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查询】 5.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查询】 5.4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5.5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进行管理和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制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进行中如果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延缓或不予支付工程款,并将积极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所进行的处罚,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含),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4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未注明派出单位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 6.5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工,并按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工核定资质标准; 6.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8-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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