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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74265]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供热期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MFM]

   2023-09-06 公开招标983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供热期炉渣销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邮箱(jsrhjlfgs@163.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rh20230803(cg0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供热期炉渣销售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jsrh20230803(cg0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供热期炉渣销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价的方式确定炉渣收购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供热期炉渣销售项目

2.2招标范围: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3-2024年度采暖期各热源单位运行所产生炉渣进行出售,炉渣出售量约3.5万m³。

2.3项目地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各热源单位(经开区内)。

2.4 销售时间:2023年10月-2024年4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销售时间为准)。

2.5入围家数:2家;

2.6 服务要求:各热源单位炉渣随产随销,存渣场内炉渣无堆积、无残留,符合环保要求;

2.7炉渣最低收购限价:9.2元/m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必须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在合同执行期间,收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清运炉渣,并提交服务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商参加投标。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

4.3方式: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邮箱(jsrhjlfgs@163.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即开标时间);

5.2开标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电话:0431-84634306

联 系 人:李楠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 系 人:陈婷

电 话:0431-80546028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2024年4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销售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3.2供应商必须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在合同执行期间,收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清运炉渣,并提交服务承诺书。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商参加投标。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至 2023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邮箱(jsrhjlfgs@163.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方式:自行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楠 0431-84634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系方式:陈婷 0431-80546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

电 话: 0431-8463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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