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采购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对温州市数字产业发展中心ai算力平台及边缘计算节点建设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温州市数字产业发展中心ai算力平台及边缘计算节点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单位:衢州嘉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751920.00元
主要标的:
| 标段 | 主要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1 | AI算力服务器集群(含GPU运算节点、管理节点、存储节点) | 套 | 3 | 衢州嘉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836540.00元 |
| 2 | 边缘计算节点设备及分布式部署系统集成 | 套 | 5 | 衢州嘉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84200.00元 |
| 3 | AI推理加速平台部署与算力资源调度管理系统搭建 | 套 | 1 | 衢州嘉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65300.00元 |
| 4 | 数字产业信息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及3年运维保障服务 | 项 | 1 | 衢州嘉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65880.00元 |
合计金额:4751920.00元(其中AI算力服务器集群采购费用2836540.00元,边缘计算节点设备及部署1084200.00元,AI推理加速平台及算力调度系统465300.00元,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365880.00元)
根据本单位采购管理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说明: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他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认为招投标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和本单位监督部门反映。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以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温州市数字产业发展中心
2026-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