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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圳智慧﹒智慧交通管理服务应用平台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公示

   2025-04-28 公开招标2397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拟对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圳智慧﹒智慧交通管理服务应用平台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圳智慧﹒智慧交通管理服务应用平台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金额(元):153984627.00

中标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 原合同“项目工期”的变更

变更为:“乙方自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 121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不含试运行时间、项目终验),”

第二条.原合同“项目进度”的变更

变更为:“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初步验收。”

第三条 原合同“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及分项报价表”

在原合同所涉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内部分设备现场不具备实施条件,部分软件功能实际需求场景产生变化。由此,部分设备与定制化系统需要调减、调增。变更内容和费用清单详见本补充协议附件《项目建设内容及分项报价变更汇总表》。

第四条 原合同第三条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总金额调整为¥150,352,705 (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零叁拾伍万贰仟柒佰零伍元整),包括设备费、软件费、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计量及技术服务费和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原合同实际支付总额以乙方履约情况和造价单位最终审核的结(决)算审定价为准。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及应用系统需求发生变化,基于需求调整工作量和完成情况,故申请延期和相关事项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10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圳智慧﹒智慧交通管理服务应用平台项目设备采购合同书》补充协议三.pdf公示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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