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客服:
中国招投标信息网

(市交易中心) 2025年鼓楼区芦席营70号等43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开]

   2025-05-06 公开招标47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2025年鼓楼区芦席营70号等43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glfj2500692-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鼓楼区芦席营70号等43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以鼓建发[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鼓楼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鼓楼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总投资约10967万元,对鼓楼区中央门、华侨路、宁海路、湖南路、挹江门、江东、凤凰、热河南路、下关、建宁路、幕府山等11个街道43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出新,共整治房屋135幢、总建筑面积约49.45万平方米。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对小区内房屋外墙面出新、屋面防水修缮(更换)、内楼道出新、道路改造、绿化补植、增设停车位、单元门修缮、雨污分流管网部分更换(修缮)清疏、完善路灯和智能化设施等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84366300.00元

2.5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0967万元,对鼓楼区中央门、华侨路、宁海路、湖南路、挹江门、江东、凤凰、热河南路、下关、建宁路、幕府山等11个街道43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出新,共整治房屋135幢、总建筑面积约49.45万平方米。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对小区内房屋外墙面出新、屋面防水修缮(更换)、内楼道出新、道路改造、绿化补植、增设停车位、单元门修缮、雨污分流管网部分更换(修缮)清疏、完善路灯和智能化设施等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7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或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单独的沿街立面出新、节能保温、加固改造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或评标阶段,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担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3、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909:3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是;

7.2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
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75.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1.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95%。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率系数k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计算

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3.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评审因素页数要求评分标准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2.00)

5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2.00)

4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2.00)

10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2.00)

12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2.00)

27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2.00)

15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0~2.00)

2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2.00)

5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3.3(3)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7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或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单独的沿街立面出新、节能保温、加固改造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8.00%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投标人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分别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5)项目管理机构/
2.3.3(6)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2.3.3(7)其他/

7.3 定标方法:票决法

是否要求单独提供定标材料:不要求

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定标标准具体如下:

(1)企业信誉: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考虑,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2)拟派团队能力: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提供团队成员相关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投标人为上述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格式自拟),以上项目团队成员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4)投标人财务状况: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负债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虑。提供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和财务报表)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针对本项目的工程保障承诺进行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对组织协调体系建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配合协调处理与施工相关的居民投诉、施工纠纷等)、问题响应时效、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承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如相关材料因系统原因无法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的投标人不足7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9.7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鼓楼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24号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
联系人:刘绍峰联系人:王婷
电话:13515115279电话:1735179926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电话:025-83159677)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信息
推荐图文
推荐信息
点击排行
首页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违规举报 -
(c)2008-2025 版权所有:中国招投标信息网-ICP备200378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