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载电动垂直起降多旋翼无人机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项目中标公示

   2026-07-24 公开招标84

项目编号:XJRS-WRJ-20260724-01

项目名称:重载电动垂直起降多旋翼无人机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项目

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遥感应用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457601068E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无人机设备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本重载电动垂直起降多旋翼无人机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服务方案评审、综合评分及招标工作小组终审等全部流程。经综合比对各投标单位资质实力、无人机设备供应能力、项目实施体系、履约保障经验及投标报价,现确定宁夏鸿泰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宁夏鸿泰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22MAEQCHEP1U

3、项目负责人:王总

4、联系电话:152****7890

5、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海城镇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11号

二、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本项目为重载电动垂直起降多旋翼无人机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项目,旨在配齐高精度、大载荷电动垂直起降多旋翼无人机作业装备,搭建标准化无人机遥感航测、空间测绘、野外巡检作业体系,全面提升甲方遥感测绘、生态勘察、空域巡检、数据采集作业能力,保障各类测绘遥感项目高效、精准、安全实施,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重载多旋翼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按需采购全新原厂重载电动垂直起降多旋翼无人机整机系统,包含多旋翼飞行平台、大载荷挂载机构、高精度RTK定位模块、高清光电吊舱、红外遥感采集设备、智能飞控系统、抗干扰通信模块、地面测控站、专用智能电池组、快充设备、运输防护箱体、全套备品备件及配套辅助设备,所有设备参数、载荷能力、飞行性能均满足国土测绘、遥感采集、野外勘察、生态巡检等专业作业标准。

2、设备现场安装与集成调试:负责所有无人机设备进场验收、整机组装、结构调试、线路布设、系统集成、参数校准、功能匹配等工作;完成飞控系统、定位系统、遥感采集系统、地面控制系统的联动调试、抗干扰测试、极限工况测试,优化飞行参数、挂载参数、采集参数,确保无人机起降稳定、飞行安全、载荷达标、数据采集精准、系统运行流畅,完全适配甲方常态化专业作业需求。

3、设备检测校验与合规保障:严格按照无人机行业标准、测绘遥感设备技术规范开展设备精度校验、性能检测、安全测试,出具设备调试报告、精度检测报告;建立设备运行台账,排查设备运行隐患,确保所有设备符合低空飞行作业、遥感数据采集、测绘成果输出的合规标准,满足行业作业验收要求。

4、专业化操作人员培训服务:针对甲方作业人员开展全流程专项培训,内容包含无人机基础理论、设备结构认知、安全飞行规范、起降操作、航线规划、定点悬停、重载挂载作业、遥感数据采集、设备参数调试、故障识别排查、日常维护保养、空域申报规范、应急处置操作等全套实操及理论培训;配套发放操作手册、教学资料,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作业应用及日常运维,具备独立开展专业测绘遥感作业的能力。

5、售后保障与资料归档服务:项目交付后提供常态化售后技术支持、设备巡检、故障维修、系统优化、配件更换服务;完整整理设备合格证、检测报告、资质证书、调试记录、培训台账、操作文档、竣工资料,按照甲方档案管理标准整编归档,实现项目实施全流程可追溯。

三、中标金额明细

中标金额:32465200.00元(大写:叁仟贰佰肆拾陆万伍仟贰佰元整)

本价格为固定全费用包干总价,包含重载无人机设备采购费、设备运输装卸费、进场安装组装费、系统集成调试费、精度检测校验费、操作人员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备品备件费、资料归档费、售后质保维保费、管理费、税金、应急处置费等项目实施全过程所有费用,项目实施周期内价格固定不变,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项目履约工期

自双方正式签订项目合同、甲方下达项目实施开工令之日起,乙方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期完成设备供货、进场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资料归档、验收交付等全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履约内容,确保无人机系统快速投入测绘遥感、野外勘察、空域巡检等常态化作业使用。

五、项目质量标准

1、本项目严格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技术要求》《航空摄影测量规范》《遥感数据采集技术标准》《无人机系统安装调试规范》及国家、行业无人机采购、测绘遥感设备应用相关规范标准实施,所有设备均为全新原厂正品,性能参数、载荷能力、采集精度完全满足甲方专业作业需求。

2、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落实设备安装规范、安全作业标准、质量管控要求,规范设备调试、培训、验收全流程工作,杜绝设备质量缺陷、安装隐患、调试偏差问题,确保无人机系统运行稳定、作业精准、安全合规,符合测绘遥感成果输出标准。

3、项目履约期间需按期提交设备验收资料、调试报告、培训台账、设备运维手册等全套资料,确保资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全程可追溯,顺利通过甲方各项考核及行业专项检查验收。

六、合同对接事宜

请贵单位自本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无人机设备相关资质证书、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团队资质证明、同类无人机采购安装及培训项目业绩证明等全套资料,前往甲方指定地点洽谈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核定及设备进场报备等相关手续。

甲方对接人:刘经理

甲方联系电话:199****4567

对接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遥感应用研究中心办公区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中标通知书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技术答疑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实施、考核、结算、验收的法定有效依据。

2、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设备技术标准、安装调试规范及培训服务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内容。若出现无故弃标、设备质量不达标、安装调试滞后、培训服务不到位、未达成考核标准等情况,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3、本项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正式项目合同中予以补充约定。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遥感应用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

项目负责人:张工

负责人联系电话:186****1234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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