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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二期项目实施方案征集公告[公开]

   2025-05-24 公开招标26

吉水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二期项目实施方案征集公告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水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准备组织实施“吉水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二期项目”采购。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了解市场,保证项目采购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规定,现面向市场公开征集意见,欢迎潜在供应商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和回复格式提交采购需求征集意见,我们将在实施方案征集意见中,择优制定采购需求方案等。

1、项目名称:吉水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二期项目

2、预算金额:约1536.12万元(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3、运营管理服务:3年。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5、现场踏勘说明:

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得编制投标文件的信息资料;供应商不踏勘现场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信息资料,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响应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回复意见要求:

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要求等。

2)拟投标报价。

3)响应采购需求或建议或评分细则等。

8、回复意见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前,将签署的书面文件和u盘(内容需与纸质征集回复相同)邮寄或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采购代理:ztsyja@163.com。一式两份,一份密封署名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密封(不得在封面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电话、邮箱、企业名称、以往项目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不署名不加盖单位公章,两种格式的回复意见函均需在u盘中以word格式体现(特别提醒:必须要将署名文件和不署名文件各自封装后,再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否则拒收)。

9、回复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7时30分前(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不予接受;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10、咨询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水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吉安市吉水县龙华大道499号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879615353

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平园路9号金光道集团总部大厦16楼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18179696887

特别声明:本公告仅作为本项目采购前期市场调研,所有征集方案仅供采购单位参考;在有必要时,征集方案邀请相关专家择优原则确定采购需求,对未采纳的建议或评分细则等不作解释。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附件1:吉水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二期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采购需求方案征集回复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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