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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ZBCG]

   2025-06-11 公开招标207

信息来源:丹东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21813

二 、 项目名称:凤城市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凤城市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739号

中标(成交)金额:1,503,168.9(元)

评审总得分:88.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凤城市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凤城市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依法办理凤城市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人员的招聘工作,并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2.负责办理与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及终止等手续,依法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3.依法为法院服务人员代发工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手续,并按时缴纳或办理增减、转移及有关待遇申报手续。 4.处理法院服务人员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等各项事宜。 5.定期对服务人员开展综合素质能力培训。

服务要求:1.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进行政审,经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入职。中标后,提供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供应商要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 4.供应商要建立对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进行岗前及在岗培训,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从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第一个服务周期,该服务周期结束后,双方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服务标准及工作岗位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弘、张世萍、冯志新、牟晓瑜、潘伟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凤城市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按1.5%计取,中标金额100万元到500万元费率按0.8%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025.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人民法院

地 址:凤城市邓铁梅路79号

联系方式:0415-2277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凯达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锦江街96号太阳财富中心金座806室

联系方式:0415-2251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0415-225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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