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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采石类矿山收购整合及运营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ZBCG]

   2025-06-19 公开招标46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汉滨区采石类矿山收购整合及运营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2025-zfcg-015

项目名称:汉滨区采石类矿山收购整合及运营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需求:陕西汉滨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汉滨区建民镇大田坡李家滩建筑石料用石灰石矿等6家采石类矿山进行收购整合,采购招标一家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咨询机构,进行矿山收购整合及运营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

合同包1(汉滨区采石类矿山收购整合及运营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000.00元

序号采购标的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汉滨区采石类矿山收购整合及运营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1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650000.006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矿山收购整合及正式运营管理6个月后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采石类矿山收购整合及运营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采石类矿山收购整合及运营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乙级以上资信证书;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498168743@qq.com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汉滨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汉滨区新城街道城市风景3号楼商业裙房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5809159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15029221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方式:15029221706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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